23条立法|梁爱诗:公众利益定义若太阔 或让敌对势力有机逃避法网
2024-02-24 12:51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公众谘询,谘询期至2月28日,当中23条立法涵盖「窃取国家机密」,政府正积极考虑加入「重大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好处是可让公众更安心,但担心若被误解定义,反而会导致误堕法网。
公民抗命不是辩护理由
梁爱诗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表示,「每人做事前都看法律,到时若很主观认为涉及公众利益,我有权去披露」,反而有机会误堕法网。她举例指,2019年有不少人因政府推行逃犯修订条例,以为自己可以「公民抗命」,然而「公民抗命」并非辩护理由。
梁爱诗又称,政府2003年加入条文,列明可作抗辩的「公众利益」,包括披露官员不法活动、滥权、公共安全、健康的严重威胁等。她认为,当局可以考虑为「公众利益」作出定义,但如果定义写得太阔,可能会被人利用钻空子,「不是写了定义出来就可以,如英国在谘询文件都有说,英国政府维护其一贯立场,很多都不写定义。法官会考虑当时的时间地点和社会情况去作为解释,这是法律解释的原则,如用定义将他限制得更紧,可能会让敌对势力逃避法网。」
扩大煽动罪 并非走回头路
被问到2003年立法时,将煽动罪部分犯罪意图,例如「憎恨」、「敌意」等废除,收窄至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但今次就建议扩大并提高罚则,梁爱诗表示,并非走回头路,而是大家对国家安全理解加深,反问是否一定要有武力暴力才是煽动。她又称,语言、传媒,尤其社交媒体的力量,对人的影响都可以很大,非武力的方式,如黎智英案件,也可以造成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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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续称,根据过去数年国家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行,并非用作箝制言论自由,主要是因为犯罪,回顾过往的案件事实上被检控的人并非因不同的政见,而是他们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
她认为,社会对国家安全观念在过去数年已有相当认识,23条立法关注度甚至比规管一次性塑胶餐具低,所以谘询期一个月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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