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福道2死4伤车祸 的士司机判囚8年
2024-02-22 11:18
的士司机于2021年驶经大埔广福道时,突然「爬头」加速、冲灯铲上安全岛酿成行人2死4伤,其中1人为当场死亡,伤者包括孕妇和4岁男童。涉案司机早前承认2项误杀罪、4项危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今(22日)于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法官陈庆伟下令终身停牌。
陈官指根据警方提供的相片,涉案路段为交通黑点,道路2方都有「黑点标志」,本次又再发生意外,向控方表示「写张memo俾运输署整个影冲灯嘅相机」。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近5年来有1项超速、2项不遵从交通标记的交通纪录,而更早年的违规纪录不得而知,故「当佢没有」,认为被告40多年的驾驶资历,纪录并不差,陈官引述被告子女求情信时,被告用手拭泪。
陈官形容本案为「令人惋惜、不安及震惊的交通意外」。事发前2架停驶于的士前方的车辆非大型车辆,不阻挡被告驾驶视线,案发地点为交通黑点,理应要小心谨慎,但被告由原本每小时32公里,选择切线加速至每小时50公里,亦无刹车意图,刹车灯仅案发前0.2秒才亮起,即使非刻意撞伤行人,但情况也是预料之中,而被告也没解释甚么原因驱使作出案发行为。最后决定将被告判监8年,取消驾驶执照。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约上午11时20分,65岁被告莫培华驾驶的士沿著西行线行驶,当行人过路灯转为绿色,被告驶近行人过路处时却未有停车,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转,超越前面停在行人过路处的2部车辆,切入对面的东行行车线,的士时速约50公里下撞向安全岛,致使6名过路行人被撞倒。
其中59岁郑钧海即时身亡,验尸发现其脑组织被挤出颅腔和胸部、脾脏损伤;63岁宋婉芬则送院后翌日不治,死因包括头部、胸部等受重创。伤者伤势包括骨盆骨折、脑出血、肠道撕裂等。被告同日被捕,药物和酒精测试结果均呈阴性;的士维修检查结果显示机件正常。
案件编号:HCCC19/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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