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选|立委候选人「这原因」躺地大闹投票所 遭警方抬走

2024-01-13 16:05

代表司法改革党参加北市万华、中正区立委选举的候选人李慧曦质疑投票箱不合法,躺地大闹投票所,遭警方抬走。
代表司法改革党参加北市万华、中正区立委选举的候选人李慧曦质疑投票箱不合法,躺地大闹投票所,遭警方抬走。

代表司法改革党参加北市万华、中正区立委选举的候选人李慧曦,13日上午在昆明活动中心投票所,大声质疑「投票箱封条没有骑缝章」,选务人员请其离开时,她便躺在投开票所30米内的地上大闹,后遭万华警方强制抬离。

万华警方表示,上午接获选务人员通报,有人在投开票所外喧哗,警方到场时,李女已被保安请到后门,但她躺在所外地上大闹,不愿配合。

李女遭警方压制。
李女遭警方压制。

警方随后将她强制抬离,但带回警备队后,李女一度表示身体不舒服,无法制作笔录,最后警方做完笔录后,依请示检察官依违反选罢法将其函办,李则开网路直播控诉此事,强调要告警察。

遭警方强制驱离的是万华区立委候选人李慧曦。 FB
遭警方强制驱离的是万华区立委候选人李慧曦。 FB

警方指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8条,在投开票所四周30米,喧扰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为之,可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5万(约港币3,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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