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夥9青少年对14岁女童施袭及拍裸照 17岁少女认袭击及非法禁锢罪
2024-01-04 12:48
年龄介乎15至21岁的10名青少年涉殴打及禁锢14岁女童,当中一名少女曾掌掴对方、参与拍摄对方裸照,今(4日)于区域法院承认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及非法禁锢2罪,暂委法官周燕珠斥被告「好大胆」,因其中一事发地点邻近警局及警察总部,形容被告「目中无法」。由于受害女童直至同案不认罪童党7月受审才返港,被告准保释,候案件于7月23日提堂,届时商讨拿取受害女童心理报告。
17岁少女以L.Y作代号,被控于2022年4月18日与另外9人在土瓜湾马头围邨水仙楼休憩处袭击X;并同日将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在违反她意愿下将她羁留。L.Y另被控一项勒索罪则获法庭存档。
辩方求情指,被告原于职业训练局进修美容,但遭受校内欺凌而辍学,并误交损友,现时已与涉案青少年断绝来往。
案情指,X于4月17日晚应邀前往马头围邨,进入水仙楼休憩处后见到5男5女,当中包括被告。期间被告曾用右手掌掴X面颊十多次,其他人亦对X掌掴、拳打腹部、手踭打背等。该伙人其后前往天光道网球场,被告与另一人把X带进厕格,为X拍摄裸照以威胁她不要报警。该伙人又指控X偷取颈链要求X赔偿1万元,虽然X否认偷窃,但回覆需时筹钱。
X的叔叔发现其伤势及事情因由后报警。被告在警诚下否认拍摄其裸照,声称只是站在旁边拿著衣服,及后收到裸照也将之删除,而被告原本不认识X。
同案被告苏佩仪(16岁)吕秉毅(21岁)、黄炜舜(17岁)、Y.H(15岁)、曹焱(16岁)、朱栢朗(19岁)、甘俊希(17岁)、邓子祥(20岁)、汤焯霖(16岁),案件将于本年7月22日开审。
案件编号:DCCC 915/2022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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