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涉以零用钱要胁未成年继女性交 陪审团今裁定非法性交罪成强奸等罪脱
2023-12-29 19:42
53岁继父三年间每逢未成年继女索取零用钱时,均指明「跟我玩」才可获得零用钱,涉嫌两度强奸继女,继女为了避开继父阳具插入,表明「我在上面,你在下面」,方便「往上缩」。继父否认2项强奸及非礼等共5罪受审,4女3男陪审团今日于高等法院退庭商议9小时后,以5比2大多数裁定被告1项与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其馀全数罪脱,还押至明年2月9日求情,以待索取创伤及心理报告。
被告M. C. C.被控两项强奸罪、两项交替控罪为与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项非礼罪。控方开案陈词指,女童X在2006年于内地出生,亲生父母离异,母亲Y负责照顾X,Y与被告相识拍拖后结婚,被告在2019年成功申请X及Y两母女来港定居。
根据控方开案陈词及事主X的录影会面供词,2019年10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之间某日,X希望取得100元买文具,但母亲Y外出上班不在家,X指她需要买文具很需要钱,便要求被告给她100元。被告却要求X跟他「玩」才会给她零用钱,X称她不知道「玩」是玩生殖器官,但X上网查证后知道被告是要玩生殖器官,便要求被告事前先洗手及清洗阳具。
被告洗澡后脱衣躺在床上,X关灯抹黑脱衣上床,被告坐在X身上,用双脚顶开X双腿,想把阳具顶入X阴道,X拒绝并主动提出「我在上面吧,你在下面」。X解释指「如果我在上面的话,他(阳具)顶上来的话,我可以往上一些,这样子就不会顶进去」。X忆述她当时坐在被告身上,慢慢把生殖器官轻轻地放在被告阳具上,X感觉到被告阳具进入其体内,感到「好大好硬」,但没有感觉。被告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使劲摇晃」15至30分钟,一手揉胸、一手掐臀,更想抱颈亲吻,完事后X获得100元零用钱,用来买学习用品及零食。X表示她认为事件十分呕心,不想再在这个家呆了,但她没有告知他人,因为怕就算告诉他人,被告也无法被绳之于法。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之间某日,X要求被告给她300元零用钱,让她与同学外出游玩,被告表明「我可以给你钱,但你要跟我玩,玩完我就给你钱」,X虽然不想与被告「玩」,但如不跟被告玩便没有零用钱,故不情愿地入房脱衣,但「不想让他顶着我」,被告指示X躺在被告身上,被告伸手摸X胸时,X拍开被告手,两人性交数分钟后,X称「我不要这样子」,被告说「再玩一下」。X完事后取得300元零用钱。
被问到X为何会知道「女上男下」姿势时,X解释她在四川看报纸时,有广告展示「男上女下」及「女上男下」的姿势。2022年5月14日,X洗碗时遭被告从后抱腰,被告阳具隔衣顶她屁股,令X腹部撞到洗手盘,X亦认为事情很呕心,两日后向学校辅导主任及社工投诉,社工报警处理后,警方当晚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称「我无强奸过佢」。
案件编号:HCCC187/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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