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地方政府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需修改禁令
2023-12-27 16:14
内地部分地方政府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提出审查建议。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提到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例。法工委经审查认为,部分地方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与全国性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一致,地方需修改禁燃令。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并未全面禁止,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上述相关规定不一致,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禁燃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才让人们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禁燃令」。
例如,郑州市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市内全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也修例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辽宁省盘锦市规定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全市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山东省东营市则规定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全市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不过,到了2023年初,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和松绑。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民众在指定时段例如春节期间,在指定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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