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洲猪瘟疫情严峻 四川文件露端倪?
2023-12-16 15:13
四川为养猪大省,该省畜牧业协会一份《关于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情况汇报及建议》文件昨在业内流传,引发业内讨论。相关人士事后确认,该份文件内容,目前已经提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但现在农业农村厅正在研判,尚未批复。文件更显示国内非洲猪瘟疫情异常严重。
文件指出,近期,从全国范围来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和扩散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等省,其他一些省区猪病明显增多、样本上升,华东、西南、华南地区也有散发。
整体来看,目前北方非洲猪瘟持续发酵中,特点是病毒毒株变异、重组复杂,临床症状不明显异常猪CT值低,隐藏排毒时间长、拔牙难度极高。运载工具、物流、肉品、人员、空气、水源多途径传播。
趋势上看,目前还没有发病减缓迹像,叠加冬季因素,疫情形势发展情况异常严峻。四川是养猪大省,生猪跨省调运频繁,如果不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一旦疫情传入蔓延,将给四川生猪产业造成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
文件又提出「关于优化生猪跨省调运管理措施的请示」,请求严格调运管理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23年12月15日到2024年2月29日,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四川省外超过30公斤的生猪禁止调入四川育肥。
文件还请求严格控制调运条件,严控「点对点」调运养殖企业资质;严格审核调运资质、实施入川生猪指定通道管理;严格执行入川猪只非洲猪瘟检测制度,对所有入川猪只进行快检,做到应检尽检等。
此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在11月23日也曾发布关于优化生猪跨大区调运管理措施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东部区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我省育肥,需进入我省屠宰用生猪,其养殖企业经登记后方可调运至省内定点屠宰企业。允许调运的生猪种类和范围与原管理措施并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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