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2023|廉署拘捕3人涉网上煽惑投无效票 将申请手令通缉前区议员李文浩
2023-12-10 15:23
廉政公署今日(10日)下午再拘捕一名女子,她涉嫌在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区议会选举)的选举期间,于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的贴文。另外一对夫妇亦涉嫌在网上煽惑他人在2区议会选举投无效票而被捕,至今累计有3人因此被捕。
帖文要求在选票上填姓名 令选票无效
最新的被捕人士为一名51岁女文员,她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于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并呼吁他人在选票上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令选票无效。廉署将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廉署调查发现,被捕人士转载的贴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资格的前区议员李文浩在选举期间于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发布。因李文浩已离开香港,廉署将向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
另外,一对夫妇涉嫌在网上煽惑他人在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区议会选举)投无效票,被廉政公署今午拘捕。他们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被捕夫妇同为41岁,女子任职衞生署文书主任,男子无业,他们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留言,煽惑选民在选票上盖三个或以上「剔」号,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无效票。
廉署人员根据裁判官签发的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及检取他们的手提电话,并扣留二人调查,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选举事务处早前已重申,按有关选举法例的明确规定,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的选民在投票时,只能在选票上有关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指定圆圈内,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号印章盖上「剔」号,以明确显示所投票选择的候选人,而每名选民只能在选票上就所选择的一个候选人盖上「剔」号(即选票上只能有一个「剔」号),否则选票将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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