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程式员涉转载煽惑杯葛区选帖文提堂 获准保释明年1.15再讯

2023-12-05 15:05

被告文荣锋涉转载煽惑杯葛区选的帖文今午提堂。何健勇摄
被告文荣锋涉转载煽惑杯葛区选的帖文今午提堂。何健勇摄

38岁电脑程式员涉于今年10月底,转载时事评论员黄世泽所发布煽惑杯葛区选的帖文,被廉署落案起诉。案件今午于粉岭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辩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向控方索取文件,并获取法律意见。裁判官郑念慈押后案件至明年115日再讯,被告获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住于报称地址,更改住所24小时内通知廉政公署。廉署另获法庭手令,通缉2017年尾已离港的黄世泽。

根据《选举条例》,今年10月17日至12月10日属2023年区选的「选举期间」,即由提名期起直至投票日为止。被告文荣锋涉于今年10月31日转载原本由黄世泽于选举期间在两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的帖文,该贴文并附有一项超连结,内容为黄世泽在一个社交网站频道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被告文荣锋(38岁,电脑程式员),被控一项「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罪。控罪指,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2月 4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在选举(即 2023 年区议会一般选举)中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Sam Man」名下的 Facebook帐户上,展示一篇日期为2023 年10月31日的帖文,煽惑另一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

而黄世泽(45岁)为帖文原发布人,他被控三项「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罪。控罪指他于20231031124日间,在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期间,分别在三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两则帖文。黄世泽于201712月离港,裁判法院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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