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十措施 促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2023-11-06 10:44
新华社报道,指于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该局针对台胞台商台企需要,研究出台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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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便利台胞往来方面,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令办证方式更多渠道和更加便捷,让台胞来闽实现「想来即来」;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审批定居时间减半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在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明确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准台胞人才带外籍家佣
在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推广设立「台胞台企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进一步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谘询、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各项措施正处于有序筹备阶段。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优化往来台湾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两岸人员往来更加便捷,通关通行更加顺畅,台胞在大陆生活发展更加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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