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指警方处理投诉失当 提司法覆核胜诉 官裁定警务处处长失职

2023-11-03 19:44

一名市民就警方处理投诉失当入禀司法覆核,获高院裁定胜诉。资料图片
一名市民就警方处理投诉失当入禀司法覆核,获高院裁定胜诉。资料图片

靠炒股为生的男市民前年向警方举报电脑疑遭黑客入侵,但其案件在证据不足下结案,他便先后向投诉警察课及监警会申诉,及后获知其投诉没有被列入「须汇报投诉」,去信监警会后辗转之下其投诉才被列入「须汇报投诉」。他不满警队处理其举报罪行及投诉程序的方式而入禀司法覆核。高等法官高浩文今颁布书面判词裁定市民胜诉,宣告投诉警察课没有把市民投诉列入「须汇报投诉」的决定属违法,警务处处长没有妥善处理及调查该投诉属失职,「表达不满机制」属违法或越权,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转交涉案资料亦违反了保密责任,下令警方须支付讼费。

图为湾仔警察总部。资料图片
图为湾仔警察总部。资料图片

申请人为Lam Sze Chun(译音:林思进),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香港警务处及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下称监警会)。香港投诉警察制度是两层架构(two-tier system),所有投诉警察的个案均交由投诉警察课调查,完成调查后会把报告连同所有调查的相关档案、文件及材料,提交监警会审核。林于2021年3月3日向警方举报一宗怀疑非法入侵电脑案,他近一个月后得知案件在无人被逮捕的情况下已经结案,认为案件没有经过适当调查,遂在同年4月26日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个案主任,林向投诉警察课表示担心刑事侦缉处调查其非法入侵电脑案后有所隠瞒,害怕刑事侦缉处成员获取其资料「去买股票」,林指只想重开案件,并非希望投诉任何警员。林在同年6月28日口头确认选择「表达不满机制」,又要求投诉警察课派一两名警员陪他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

投诉警察课在9月及10月致信林指案件证据不足以作出任何拘捕,林认为投诉警察课未能妥善处理其投诉,曾直接向保安局和警察总部投诉,又于同年9月30日要求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行使监察权。监警会回覆指,林的投诉没有被列入「须汇报投诉」(Reportable Complaint),故该投诉不属于其职权范围。林便争议为何其投诉不是「须汇报投诉」,辗转之下投诉警察课在同年11月18日把林的投诉列入「须汇报投诉」。根据监警会条例第11条,「须汇报投诉」是指市民就当值的警务人员或表明是警队成员的休班人员的行为所作出的投诉。答辩方力陈林最初提出的并非「投诉」而是「服务请求」,2021年11月18日才正式成为投诉。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资料图片

法官引「鸭子测试」证投诉是否存在

法官高浩文在判词开初便道出「鸭子测试」的溯因推理原理:「如果它看起来像鸭子,步路像鸭子,嘎嘎叫像鸭子,它可能是鸭子」(If it looks like a duck, walks like a duck, and quacks like a duck, it probably is a duck),表明人能够藉由观察未知事物的惯常行为来识别该事物。法官因此便指,如果投诉人到投诉处填写投诉表格,投诉确认已提交,并被分配投诉档号,他可能已提出了投诉。

法官指,本案主要争拗是林实际上有没有提出投诉,答辩方则认为林仅仅提出了服务请求(request for service)或表达不满(expression of dissatisfaction)。法官认为,一般市民如不满政府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向当局提出投诉以表达不满,要求当局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弥补他最初所获、令其不满意的服务,法官认为林正是正常地提出了投诉,投诉警察课考虑所涉资料后没有把其投诉列入「须汇报投诉」的决定并不合理,而「表达不满机制」令有关投诉不会通过归类成为「须汇报投诉」,违反监警会条例第11条。法官认为有需要透过修例,为「表达不满机制」提供法律基础,才可让市民了解其投诉会否交由监警会审核。

而投诉警察课在林去信监警会前,并没有把该投诉提交予监警会审核,法官认为投诉警察课未能向林解释其投诉的适当程序及进展。对于监警会把林的3封信件转交予投诉警察课,法官指林从没有授权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转交其信件,同时向监警会清晰表明他不同意将其信件转交予投诉警察课,可见监警会是未经林的同意便把林的案件转交投诉警察课,即使监警会如为执行职能而必需披露任何受保护资料,但其实林只希望重开案件,监警会不必转交林的3封信件。

法官裁定林胜诉,宣告投诉警察课在2021年11月18日前没有根据监警会条例第11条,把林于2021年4月26日对投诉警察课作出的投诉归类爲「须汇报投诉」的决定属违法,警务处处长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未能充分及准确地向林解释调查程序、没有把该投诉列爲「须汇报投诉」、未能按投诉警察制度两级制妥善处理及调查该投诉、未能令林充分知悉整个调查过程。

法官亦宣告警务处处长及投诉警察课所设计及运作的「表达不满机制」属违法或越权,违反监警会所规定的投诉警察制度两级制,而且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转交有关涉案投诉的资料则违反保密责任,即违反监警会条例第40条。

「表达不满机制」官网已失效

根据资料显示,监警会和投诉警察课于2010年共同商议制订「表达不满机制」,以在正式投诉程序以外,为投诉人提供处理针对警务人员的态度或言行等轻微投诉的另一项选择,以提高监警会调拨资源及处理投诉的效率。「表达不满机制」于2015年1月15日正式生效,作出投诉的市民能透过投诉警察课把其不满及意见直接向有关警区的指挥官反映,如投诉人不满意「表达不满机制」处理投诉的结果,亦可要求重新以正式投诉的方式处理投诉。《星岛》记者尝试到访投诉警察课有关「表达不满机制」的官方网页,但发现已显示「找不到网页」,而且监警会条例中亦没有提及过「表达不满机制」。

警方回覆本报指,警务处正与律政司研究判词,以及考虑适当的跟进行动。而警务处及监警会将继续携手完善投诉警察制度,维持市民信心。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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