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九巴车长涉奸9岁养女案 遭质疑为博女友同情老作被奸 女事主反驳关系好毋须作大话
2023-10-12 17:55
六旬九巴车长涉在7年前暑假期间,在住所内藉检查身体为名,脱衣爱抚并强奸年仅9岁的养女。车长否认1项强奸及1项非礼罪受审,现年16岁的养女被辩方质疑事隔7年不可能仍记忆深刻,认为她捏造本案;她否认并指「由细到大未试过咁奇怪嘅事」,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坚持「我讲嘅嘢都系事实」。辩方又质疑她酒后向女友「讲大话」透露被奸一事,纯粹为了「博同情」,她反驳说:「嗰时同女朋友关系好好,唔使作咁大个大话博同情」。
女事主X今在高等法院透过视像系统作供,她称自己被养父强奸后,下体痛楚持续十日,曾经检查自己下体有否出血,小便时特别疼痛,但从没有因此看医生。她被奸翌日后内裤有血,她特意没有把内裤放到洗衣篮内,免得养母发现后责骂她,也没有把她被养父强奸一事告知养母。她解释指其养母多次在她身体不适时嫌她麻烦,而且她被奸当日养母回家时看来十分烦躁,认为养母当时心情不好。
X又回应辩方所问,指出她事后曾到亲母家,但「怕讲完妈妈会担心」,故也没有向亲母透露自己被养父强奸一事,「因为我好爱我妈妈」。X指她小学高年级时才知道自己被强奸,愈回想起事件愈感到崩溃,开始讨厌自己,后悔没有把事件告诉别人,不能接受自己被强奸,最后在饮酒状态下向朋友倾诉,「唔想屈住咁辛苦」,但她补充:「我讲嗰刻无谂过会有咩法律追讨」。
辩方质疑X醉酒时向女朋友讲大话,「老作」被养父强奸一事「博同情」,X反驳说:「我嗰阵时同女朋友关系好好,唔使作咁大个大话博同情」。X承认女朋友知悉事件后特别关心她,另指出两人最终分手的原因是X需上学补习,没有时间与女朋友沟通,也没有时间陪伴女朋友。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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