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有参选者指联络「三会」有难度 选管会:无权公开个人资料

2023-10-05 22:01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资料图片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资料图片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提名期于本月17日展开,参加地区直选的参选人须取得由政府委任的3个地区委员会委员(三会)中9人提名。有声音指选管会未有提供一般选举地区委员会界别的选民联络资料,令有意参选人士难以争取提名而影响其参选权利一事,选管会今日(5日)重申,选管会并无获赋权向一般公众提供选民的个人资料。

选管会强调,有意参选人士有责任获取足够提名,以符合参选规定,而提名人亦有权选择是否就有意参选人士的提名要求作出回应及给予提名。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资料图片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资料图片
参加地区直选的参选人须取得由政府委任的3个地区委员会委员(三会)中9人提名。资料图片
参加地区直选的参选人须取得由政府委任的3个地区委员会委员(三会)中9人提名。资料图片
提名期于本月17日展开。资料图片
提名期于本月17日展开。资料图片
选管会重申选管会并无获赋权向一般公众提供选民的个人资料。资料图片
选管会重申选管会并无获赋权向一般公众提供选民的个人资料。资料图片
选管会表示有责任尊重及适当保障选民的个人资料私隐。资料图片
选管会表示有责任尊重及适当保障选民的个人资料私隐。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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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士有责任获取足够提名  不存在选举不公

选管会表示有责任尊重及适当保障选民的个人资料私隐,而据现行选举法例,除选举登记主任可在选民名册发表后为与选举有关的目的而将选民名册的摘录提供予指明的人(即合资格的团体或组织及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外,选管会并无获赋权向一般公众提供选民的个人资料,故此未有公开提供选民(包括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的个人资料,包括其联络资料。

选管会又指政府亦有考虑有意参与是次选举的人士的实际情况,并已作出相应安排,即有意向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争取提名的人士,可联络由各区民政事务处担任的地区委员会秘书处,要求联络相关地区委员会委员,而秘书处会尽早将有关请求及联络资料转达至相关委员,并由有关委员决定是否联络相关人士。

选管会重申,有意参选人士有责任获取足够提名,以符合参选规定,而提名人亦有权选择是否就有意参选人士的提名要求作出回应及给予提名。政府已提供合理渠道及作出相关安排,让有意参选人士可接触提名人提出提名要求,因此不存在未有渠道接触提名人以致影响参选权利,甚至造成选举不公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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