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 涉策划炸弹袭击法院 3人押后至11月判刑 官指判监几乎无可避免

2023-09-27 12:50

被告之一陈凯量尚未就控罪答辩。刘晓曦摄
被告之一陈凯量尚未就控罪答辩。刘晓曦摄

组织「光城者」涉嫌策划炸弹袭击法院大楼等公共设施,主脑及5名同党今年5月认罪,其中3人被判入教导所,负责租住单位来制造炸弹的男子则被判囚5年8个月,仍有两名认罪被告未处理判刑,另有一名同案被告尚未正式答辩。案件今于高等法院提讯,法官将案押后至11月11日再开庭处理答辩、求情及判刑,预计需时3小时。未答辩的男被告获准改以2.5万元保释外出侯讯,两名认罪被告期间需继续还押候判。

主脑「连侬哥」何裕泓早前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郭文希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陈凯量则暂未正式答辩。各方经讨论后,暂订于11月11日处理3人的答辩、求情及判刑。李运腾法官另指认罪女被告郭文希最大机会的判刑是监禁,特别提到如她以为自己不会入狱则是不设实际的想法,认为判监几乎无可避免。

陈凯量去年10月获准以5万元现金保释外出,期间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陈今申请取消到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并把保释金由5万元减至2.5万元,李官均批准申请。

陈凯量(24 岁,司机)、郭文希(20岁)、何裕泓(19岁)被控一项串谋恐怖活动罪,控罪指他们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爆炸、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

交替控罪为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控罪指他们在香港非法及恶意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藉爆炸品导致爆炸,而该爆炸的性质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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