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大鹏湾无人岛教潜水断正 深圳公司遭罚款
2023-09-13 21:01
深圳海警局表示,近日对早前查处的一宗,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组织潜水活动案件作出惩处:涉事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据悉,事发当日,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在辖区海域巡逻过程中发现,在赖氏洲(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有游客正在进行潜水活动,海警执法员遂登岛核查。
经查发现,现场有3名潜水教练正组织和指导5名游客进行潜水活动。但其不能提供在此海域开展潜水活动的审批手续,所属深圳某公司亦未取得赖氏洲开发利用权。
有关行为涉嫌违反有关规定,海警执法员当场制止有关活动,劝离岛上游客,将涉事人员带回进一步调查。调查后,对涉事公司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违反该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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