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贪污罪成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23-09-05 17:40

福建厦门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央视截图
福建厦门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央视截图

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9月5日)天公开宣判福建厦门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陈家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贪污、滥用职权部分发还被害单位,受贿部分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出庭。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出庭。

案情指,2000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漳州市委书记,厦门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林地审批、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5万馀元;2015年至2017年,陈家东利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341万馀元;2013年至2014年,陈家东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开发商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馀元。

法院公开宣判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法院公开宣判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家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陈家东部分受贿属未遂,贪污是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对其所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贪污罪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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