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EO涉刑恐外遇对象 女事主称男方表示「我揽炒无成本」
2023-08-28 14:03
已婚29岁男行政主任(EO)涉于去年5月至6月期间先后3次在酒店内偷拍外遇对象私密片段,及后涉威胁女方「身败名裂」及将私密影像发布网上。涉案行政主任否认3项窥淫、刑事恐吓及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共5罪受审,女事主今(2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出庭作供,称曾发多张私密照给被告,两人感情破裂后,被告曾在Instagram传讯息指会「一步步报复」、「我揽炒无成本」和「连登见」等。
25岁女事主X今供称,她案发时亦任职行政主任,去年3月因为工作而认识被告陈梓文,两人后来发展成亲密关系,两人同年3月17日首次发生性行为,X后来亦得悉被告已婚及育有1名两岁女儿,但两人维持关系及每星期约会2-3次;X另透露她当时亦有男友。
X续称,两人自同年5月起有深入探讨两人关系,考虑是否和原本的伴侣分开,被告曾表示太太在两年前已签署离婚文件,但因为太太和女儿身居内地,被告想把女儿接回香港,惟受疫情影响。及至8月,被告太太和女儿回港后,被告有所忌讳,两人见面频次减少。直到同年9月初,两人关系变得若即若离;至9月15日,两人感情破裂。
X哽咽道,虽然双方感情深厚,但信任不足、并非「摊哂所有野」,被告觉得她迟疑和「无将佢摆第一位」。9月15日,X收到被告Instagram传讯息给她,称「我会一步步报复你」、「我一定会报复你」、「more to come」、「我揽炒无成本」和「连登见」等,被告又称要令X身败名裂及表示「我系Tg上面识人,有几个大吹水group」。
X称「我唔想最坏嘅野发生」,她过去曾传送过很多私密照给被告,当中包括看见X容貌的裸照,她当时是出于情趣及视为维系关系的方法,「系想氹佢开心、想佢欣赏」、「真系好亲密先会咁做」;她担心被告会发布私密照,故一度拖延及翌日回覆表示会与男友商讨,她最终仍选择与男友在一起,被告其后要求X转账两万元给自己,又要求与X亲友见面,当X拒绝,被告威胁会将两人合照发布在Instagram 「你咁无用,我up ig tag你啲friend」,又要求X辞职。
X今午续作供,称去年10月9日早上,她在Instagram和Telegram收到很多不知名帐户传讯息,同日下午X从同事口中得知在Telegram群组「2号房超级健康群」内看到自己,X加入群组后,在群组内发现过去发给被告的私密照、她的个人资料以及一些性交片段,X认出片段场景,而她当时不知道自己被拍摄。X当晚在男友陪同下报警。案件押后9月8日续审。
被告陈梓文,否认于去年5月2日至6月25日分别在尖沙咀憙酒店、宜必思香港中上环酒店及中环迷你酒店暗中拍摄X,而X身处于预期可能会裸露的地点;于去年9月15日至16日威胁X会使她名誉受损害,意图使X受惊;及于10月9日未经X同意而发布她的私密影像,意图使X受侮辱、惊吓或困扰。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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