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籍男醉后将国旗区旗扔出马路 侮辱区旗罪成 保释候判

2023-08-24 18:09

案发日悬挂在北角马路旁的国旗和区旗一度被弃于马路。资料图片
案发日悬挂在北角马路旁的国旗和区旗一度被弃于马路。资料图片

36岁摩洛哥籍男侍应于去年10月初在北角电气道一带,拆下共24支国旗和区旗、再抛出马路。他否认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罪,辩称当时饮醉酒,又称前年与妻子离婚后便开始喝酒。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今午裁定被告侮辱国旗罪脱,但侮辱区旗罪成,指控方未能证明当时醉酒的被告有特定意图去侮辱国旗,而侮辱区旗罪则毋须证明特定意图,故被告神智不清亦不构成辩解。被告续准保释至914日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36岁摩洛哥籍被告Mezouar Zakaria、报称侍应,被控于去年102日在北角屈臣道与电气道交界,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12支国旗;以及同日同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12支区旗。

案情透露,当时约200支的国旗及区旗悬挂在港岛马路旁,但在案发后的凌晨时份,警员到电气道巡逻并发现逾20支国旗及区旗倒在地上。被告不争议控方案情,并承认闭路电话拍摄到他拆下涉案国旗和区旗、再抛出马路,但供称他当时饮醉酒及无法记起事件。

邓官在判词中,指无法排除被告当时饮醉,在闭路电视影像中被告挥动手臂及向空气喝骂,这不可能是刻意表现,被告当时衣著普通,他没有政治联系,警方在他家中亦没有进一步发现。从证据来看,当时只是醉汉把国旗及区旗连旗杆拉下及抛在路上。

判词续提到,被告案发时的行为构成玷污国旗及区旗,而《国旗及国徽条例》中指任何人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旗、即属违罪,《区旗及区徽条例》亦指任何人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区旗、即属犯罪,虽然两者均使用「故意」一词,但前者英文条文使用「Intentionally 」及后者使用「Wilfully」,邓官考虑到立法原意,认为前者须证明被告具特定犯罪意图(specific intent),而控方未能证明当时醉酒的被告有特定意图,故裁定侮辱国旗罪脱。

就侮辱区旗罪,邓官则认为「Wilfully」涵盖「鲁莽 ( Recklessness )」,故控方毋须证明被告有特定意图,而被告饮酒及神智不清亦不构成辩解,故裁定侮辱区旗罪名成立。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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