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收贿20万泄露客户机密资料 4星展银行前职员定罪 3人判监10至45个月
2023-08-18 18:58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4名前职员串谋收贿逾20万元,将银行电脑系统内逾680名客户的机密资料泄露予他人以兜售个人贷款业务,早前遭廉署起诉,其中3人今(18日)被判囚10个月至45个月。
首被告叶辉,43岁,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前丰盛理财客户经理,被判入狱45个月;同案38岁被告黄晓欣及35岁被告石彦汭,同为星展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顾问,则分别被判监10个月及13个月。
同案另一被告查卓鋐(前称查宇及查力),34岁,星展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经理,则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邓少雄判刑时,斥责4人有组织及有预谋犯案,违反诚信,令银行声誉受损,最终影响市民对银行体制的信心。
叶辉早前被裁定包括7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30项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罪名成立。黄晓欣、石彦汭及查卓鋐则分别被裁定其中五5项贪污罪名成立。
案发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当时叶辉是星展银行丰盛理财客户经理,派驻到北角分行,负责处理该行资产逾100万元的客户,获授权取用星展用作储存客户机密资料的电脑系统。查卓鋐是星展银行无抵押贷款部的私人贷款业务经理,负责监督一组私人贷款业务顾问,以推广个人贷款业务。
案情透露,叶辉分别与五名星展银行私人贷款业务职员包括同案三名被告达成协议,由叶辉从银行电脑系统取得客户机密资料,提供予其中4人包括黄晓欣及石彦汭兜售个人贷款业务。如4人成功促成客户贷款,须向叶辉提供净贷款额的某百分比作为报酬。叶辉亦指示石彦汭,将他取得的客户机密资料泄露给1名财务中介及1间银行的职员,成功兜售贷款后须向叶辉及石彦汭支付净贷款额的某百分比作为回佣。案中逾680名客户的机密遭泄露,叶辉及石彦汭因而收取非法回佣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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