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白衣人案六旬被告提上诉被拒 庭上称「系政府叫我哋去做」
2023-08-18 12:12
2019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袭击案,六旬装修工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串谋伤人罪成,被判囚4年3个月。他不服定罪和刑罚,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他在庭上指出原审裁决不客观且处理不公正,又称:「我想真实咁讲番当日嘅事出嚟!因为我觉得系政府叫我哋去做㗎啫,就系咁简单」,上诉庭法官彭宝琴随即阻止其发言,重申上诉庭并非让他发表个人意见的地方。彭官经考虑后认为原审法官的推论合情合理,裁决无可诟病,拒批其上诉许可申请。
65岁上诉人程伟明今无律师代表,自行在犯人栏内陈词。他指出警方安排认人手续不公允、警方没有呈交手机及电脑作进一步调查、搜屋时找不到疑犯案发时衣物等,认为原审法官根据证人、证物、环境证供,作出不客观的裁决。上诉庭法官彭宝琴提醒程在原审时没有出庭自辩作供,不会以重审方式处理其上诉许可申请。
程伟明向彭官说:「我想真实咁讲番当日嘅事出嚟」,「我今次唔讲就无机会讲」,彭官指上诉庭并非让他发表个人意见的地方,并提出其代表律师曾在原审时争议程于闭路电视片段中的身份,但程则称毋须争辩身份,「(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嗰个系我嚟嘅」,彭官则认为其说法与上诉理由不脗合,提醒程不应在庭上表述就案件的个人看法。程便补充:「因为我觉得系政府叫我哋去做㗎啫,就系咁简单」,彭官暂停其发言并指:「我一定系停止你啦,𠵱度并非审讯,唔系畀你表达个人观感。」
彭官在判词中指出,控方没有必要指出涉案「共犯」的确实身份,亦没有依赖警方的认人手续作为辨认证据,没有对程造成不公。彭官认为原审法官已深入分析本案证据,裁决无可诟病,处理公允持平,推论合情合理,判刑亦没有任何不恰当之处,遂拒绝批出他就定罪及判刑提出的上诉许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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