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更新办事程序及指引 冀压缩发展时间加快土地供应
2023-08-18 11:36
城规会今日(18日)宣布更新办事程序及指引,并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以配合同日起实施的经修订《城市规划条例》所带来的精简流程安排。
经修订《条例》今年7月获立法会通过,以精简和优化制订图则和规划申请的程序。今次《条例》及其他与发展相关的条例的修订是政府致力压缩发展时间及加快土地供应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以回应市民对土地及房屋的殷切期望。经修订《条例》亦加强了对新界乡郊地区违例发展的执管权力。
为配合经修订《条例》的实施,城规会已更新其办事程序与方法,6份城规会规划指引(24C、29B、30B、31A、32A及33A号),所有须知、表格和资讯小册子(统称为「修订文件」)。「修订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载于附件。「修订文件」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并已于今日上载至城规会网站,供公众人士参考。
以下是纳入「修订文件」中的主要修订:
制订图则
- 反映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呈交图则作核准的法定时限由接收申述的两个月期限届满后的9个月缩短至5个月。
- 优化制图程序,省却邀请公众就申述提供意见。
- 鼓励申述人亲身出席聆听会议陈述他们的意见,并容许因获城规会接纳的理由而不能亲身出席的申述人委派获授权代表代为出席。 保留现时每名申述人或获授权代表获分配10分钟发言时间的安排,但10分钟的发言时间不能累加(1)。在不抵触10分钟发言时间的情况下,容许有需要协助表达意见的申述人(例如长者) 携同陪同人士出席。
- 优化进一步申述的机制,容许任何人提交进一步申述,省却举行聆听会议。
- 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全部或局部核准图则,使急需的项目可加快落实。
- 精简发还核准图则予城规会制订取代图则或修订图则,以及要求延长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图则的期限以供核准的程序。
- 规划申请
- 避免与制图过程中进行的公众谘询重复,省却邀请公众就第12A条的申请提供意见,因而将处理第 12A条申请的法定时限由3个月缩短至2个月。
- 透过指明12A条申请人的资格,可以集中时间及资源处理具备落实前景的申请。
- 理顺覆核申请机制,要求申请人提出覆核理据。
- 避免延误考虑规划申请,订明提交进一步资料的期限。
执管权力
- 为达致自然保育及/或保护该地区,使其不受环境恶化影响的目的,赋权发展局局长把有分区计划大纲图涵盖但从未被发展审批地区图涵盖的新界地方指定为「受规管地区」。
备注(1):不论申述人或其获授权代表取得多少名申述人的授权,每名申述人或其获授权 代表在整个聆听会议上可获一次 10 分钟的发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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