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改控侮辱国旗及区旗罪 案件押后9.12讯

2023-08-16 16:51

事发在港铁朗屏站D出口外近灯柱。
事发在港铁朗屏站D出口外近灯柱。

36岁无业男子涉嫌在今年7月在港铁朗屏站将路边悬挂的国旗、区旗拆下,扔进明渠,该名男子原本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16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再讯,被改控各一项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罪。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后到9月12日再讯。被告获准以5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于报称住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两次,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事发在港铁朗屏站D出口外近灯柱。资料图片
事发在港铁朗屏站D出口外近灯柱。资料图片
事发后警员到场调查。资料图片
事发后警员到场调查。资料图片

被告诸荣锋(36岁),其报称无业,今被改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罪,共2罪。指控他于2023年7月3日,在港铁朗屏站D出口外近灯柱GD7218,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

本报记者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