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涉向警员吐口水 今承认袭警等罪
2023-08-01 15:46
39岁男艺人周永恒今年4月疑出言恐吓斩死妻子,被捕后他在警署拒绝配合警员采指纹,及后向警员吐口水。周今日(1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承认抗拒警务人员及袭警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9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续准保释。
被告周永恒(39岁,报称为艺术家)被控于2023年4月20日在元朗警署内抗拒侦缉警员9085执行职务;及同日在元朗警署的报案室袭击9085。周早前另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则获控方撤回。
案情指,2023年4月17日,被告因另案被捕,他感到不适及要求送院,1日后他重新被捕,警员9085和同事尝试带被告去套取指纹,但被告拒绝,9085再三发出警告,但不获理会,及后9085与同事强行带被告进房套取指纹,期间被告仍拒绝配合并握紧拳头;被告因抗拒警员而再次被宣布拘捕,警诫下他保持缄默,但表示不适及要求送院,被告在担架牀等待期间,向9085的上衣吐口水。
被告过去有两次案底,其中一次与袭击类同。辩方大律师常子谦求情指,被告已从事演艺事业约20年,他现时与妻子、4岁儿子及已退休的双亲同住。被告因脑内肿瘤而患情绪病,在2022年底切除肿瘤后,他向精神健康中心求诊,并获处方抗抑郁、惊恐症和焦虑的药物,至今仍须接受药物治疗。案发时,被告与妻子争执期间涉出言恐吓,因而被捕,当时警方直接打算为被告套取指纹,被告心中委屈便拒绝配合,导致警员最终将他抬入房取指纹。
辩方指,套取指纹期间有警员袭击被告,他及后有作出投诉,送院后医生亦处方止痛药。而被告在等往送院时看见9085,一时「火遮眼」便向对方吐口水,警员并非受伤,故希望法庭考虑非即时监禁刑罚。
张官指控罪严重,虽然警员无受伤,但吐口水行为极侮辱,惟考虑到被告可能受情绪病影响,因此押后判刑及索取精神科医生报告等,并批准被告保释候判,期间不得离港及须每星期到警署报到。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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