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入禀区院申禁令 冻结学联银行户口获法官批准

2023-07-28 19:35

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入禀区院申禁令 冻结学联银行户口获法官批准
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入禀区院申禁令 冻结学联银行户口获法官批准

香港专上学生联会每年依照会章收取「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拨款,惟该公司早前入禀区院,要求法庭宣布学联迁出两个会址及交出锁匙,并指学联以信托形式替公司持有约247万元。该公司今(28日)向区域法院申请延长临时禁制令,冻结学联名下银行户口,获暂委法官林美施批准。案件将于8月18日及9月27日再讯。

原告为「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由谢伟俊律师行代表;答辩人为罗芷澄、郭维、陈颖茵及孙昊贤。其中罗、郭和孙今天没有应讯,原告表示将会再次派递文件。

入禀状指,原告要求法庭宣布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以信托形式替原告持有约247万款项,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起、就西环干诺道西118号一洲国际广场3408室,以信托形式替原告处理租金收入。原告另要求法庭颁令学联撤出九龙旺角道7至9号威特商业大厦9楼、及旺角弥敦道739号金轮大厦8楼A室,并交还两单位锁匙。

原告方指罗、郭和陈是学联的干事,而孙则是学联名下银行户口签署人;原告方早前透过单方面聆讯,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获批。

答辩方今天反对延长禁制令,指原告方在两个月前已经发律师信给答辩人,认为原告方未能证明紧急性和不当处置资产的风险。

法官考虑后批准延长禁制令,认为存在不当处置资产的风险,而且除了4名答辩人外,无任何基础支持有其他人控制学联名下户口,另修订禁制令范围仅限于学联名下户口,而不涉及答辩人个人资产。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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