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虐待动物入狱第一人 男子虐杀女友爱猫被判刑7个月
2023-07-21 17:36
据中时新闻报道,台湾一名男子残忍虐杀女友饲养的猫,20日被判刑7个月,罚款新台币25万元(约港币6.3万元)。
报道指,新北市芦洲区黎姓男子2021年8月与女友爆发冲突,一气之下虐待女友爱猫「茶茶」,除了用热水烫猫外,还将虐猫过程全程录下,茶茶送医抢救11天后重伤不治,黎男后续被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等罪起诉。新北地院依动保法处7月徒刑,并科罚金25万元,得易服劳役(不能用缴纳罚金代替刑期);其馀恐吓危害安全罪、侵占等罪,定应执行刑8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成为台湾地区首个因虐待动物入狱的人。
检警调查,黎男与乐女2021年同居在芦洲租屋处,双方发生争执,黎男不断传讯息,以茶茶性命要胁乐女搬回租屋处,他不仅持棍棒殴打茶茶,还将它关进笼内,用滚烫热水浇淋,黎男虐完猫后,将虐猫影片传给乐女,还对她谩骂三字经,甚至威胁要将乐女私密照传送给他人。新北地检署依违反动物保护法、恐吓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侵占罪,将黎男起诉。
台湾虐待动物入狱第一人
律师吕秋远在Facebook表示,细数过去的虐待动物犯罪史,从没有任何一位因为虐待动物的被告,因为这项罪行入狱,黎先生是第一位因为虐待动物致死,不得易科罚金的被告。从此之后,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让恶劣的被告因为虐待动物入狱服刑,刑度虽然还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经是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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