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堕石屎伤人案 屋宇署指法团未来数日移除松脱部分
2023-07-20 00:35
昨日(19日)下午6时许,在筲箕湾道33-35号丽湾大厦发生的堕石屎伤人案,屋宇署指接获警方通知后,随即派员视察,并在消防处架起的升降台协助下检视位于筲箕湾道行人路上方的楼宇二楼底部,发现该位置有约600毫米乘600毫米的石屎/批荡剥落,大厦的整体结构没有明显危险。按屋宇署人员的要求,该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已即时安排承建商于有关位置竖设临时保护措施,并将于未来数日移除其馀可能松脱的部分,以确保公众安全。
屋宇署指,上址大厦的楼龄约58年。屋宇署较早前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向有关法团发出强制验楼法定通知,虽然涉事大厦已进行验楼,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相关强制验楼法定通知方被视为遵办。据了解,丽湾大厦属「楼宇更新大行动2.0」计划下的第一类别楼宇,大厦法团正自行安排楼宇修葺工程。屋宇署会继续跟进,并要求法团提交工程时间表,尽快进行维修,遵办法定通知。
屋宇署强调,业主有责任确保其楼宇安全;而适时维修和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基本责任。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C)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送达予该人的法定通知,即属犯法,可处第五级罚款(现时为五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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