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律师陈子迁|律政司上诉得直 上诉庭改判三名男子入狱37至61个月

2023-07-18 16:07

私了案律师陈子迁早前出庭他供。  资料图片
私了案律师陈子迁早前出庭他供。 资料图片

2020年5月24日,事务律师陈子迁疑不满铜锣湾的示威者堵路及破坏,遭围殴「私了」。三名男子早前承认暴动、蓄意伤人及非法集结等罪,被判囚19至34个月。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提出覆核,质疑原审法官邓少雄淡化案情,明言三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下主动袭击事主,行为可能激发其他人参与袭击,事主最终需缝针并留院四天。上诉庭经考虑后批准覆核,最终改判三名男子监禁37至61个月。书面理由将于半年内颁布。

三名答辩人依次为33 岁货车司机唐健帮、27 岁誉韦仑及 25 岁郑学洺。唐健帮在审讯期间、被裁定表证成立后承认暴动及蓄意伤人罪,被判囚34个月;誉韦仑及郑学洺承认有意图而伤人罪及非法集结罪,分别被判囚25个月及19个月。三人预计分别将于明年 9 月、明年3月及今年 10 月刑满释放。

律政司认为原审法官邓少雄判刑时虽指案情严重,但却指本案即兴及没有预谋,又指三人没有带领角色,淡化三人的行为。三人伙同15人一直追打事主近20分钟,凶残地以长雨伞袭击其头部、颈部、背部,用金属牌掷向事主,明显有伤人意图。事主只是谴责示威者,没有作出挑衅,他受袭时孤身一人又毫无援助,最终血流披面,全身多处受伤。当日铜锣湾游行有过千人参与,期间有人堵路、纵火和破坏公共设施,三人的施袭行为可能激发其他人参与袭击。律政司认为本案涉及「私了」行为,判刑必须有阻吓性,而原审法官量刑起点明显不足,未能反映案情严重,亦不应就三人重犯机会低或良好品格等额外扣减刑期。

答辩方则认为被告的施袭行为只是数秒,即使是次判刑较轻,亦非过份轻判,已反映阻吓性。上诉庭经考虑后,撤销原审法官因三人良好品格及重犯机会低的额外刑期扣减,把唐健帮的刑期由34个月加至61个月,誉韦仑的刑期由25个月加至42个月,郑学洺的刑期由19个月加至37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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