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鱼涌公园枪杀姨舅女囚涉贿惩教主任30万 被告否认提供利益罪
2023-06-29 13:42
曾于2018年在鰂鱼涌公园击毙姨舅被判处终身监禁的48岁女子詹心桀,再涉嫌在前年11月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服刑期间,向一名管理囚仓的惩教署高级惩教主任提供一笔30万元贿款,以图数年后获释,被廉署起诉1项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罪。她否认控罪,案件今日(29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涉案女主任作供时指,当身处于单人房间的大堂时,被告吩咐她过来并向她说「我畀30万你」,她随即回应「你唔好同我讲钱,我唔会收你钱」。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
被告詹心桀(48岁,无业)被控于2021年11月6日在香港,经香港惩教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任何事务往来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香港惩教署人员,即高级惩教主任蔡小娴提供利益,即港币30万元。
作为专家证人的精神科医生邓宛儿供称,她曾为被告撰写3份精神科报告,内容大致讲述被告的母亲离世,情绪开始有问题,对诊治母亲的医生产生怨恨,情绪于2018年进一步恶化,出现紧张压迫感,性格较敏感,甚至曾以吞下部分牙刷方式企图自杀,但经较早前医生治疗后,情况变为稳定,亦积极阅读心理书籍,故认为其精神状态适合答辩。
邓续称,被告的性格是有问题,比较敏感及固执,出现性格障碍及适应反应,但并非患有严重精神病,只是多次提及担心被转介至大榄女惩教所,其后再引述3份报告的建议及意见指,当中诊断出被告记忆力没有问题,例如能准确地说出职员和囚友的名字、日常生活独立等,因此不认为被告是没有意识下作出其行为。
辩方在盘问时问及邓,知悉她在2021年2月才接手被告的个案,因此之前发生的事件是否依赖其他资料及电子病历,从而变得很依赖该些资料。邓解释,的确是依赖笔记,但因她们曾受训,同时显著重要的病人自己都会记得,且补充若面对表达能力较差的病人时,会通过其他方面包括睡眠、食欲及活动能力等,以助了他们的情况。辩方再质疑邓,被告有否微细可能性下,有机会忘记自己发生何事,邓指「真系好微细,可能性不大」。
邓在覆问时,重申不认为被告的记忆力有问题,原因分别是被告没有作出投诉、临床诊断、为被告开出药物的剂量已减到很低及透过自己的记录,了解到被告会记得重要说话,例如与心理学家的交谈内容。
涉事的高级惩教主任蔡小娴亦供称,其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的职责包括管理被告需要、安排下属工作等,并会适时观察被告情绪,到了案发当日,她站在单人房间大堂附近,期间被告吩咐她过来,她与下属交谈后便到涉案房间门外,就问及发生何事,贴近房间观察窗口的被告讲出「蔡姑娘,我畀30万你」,她回应「你唔好同我讲钱,我唔会收你钱」,其后她返回办公室,向院所主管通知上述情况。
蔡另指,当发出事件后,她回想起被告曾在2020年3月提出「想坐医院令」,认为服毕该刑期后,便能离开,但当时她已解释医院令是由法庭颁令,所以不能协助被告。
此外,控方引述30多个护理记录期间,蔡确认被告担心被转介至大榄女惩教所,「返到大榄,嗰到会死㗎啦」,要求继续羁留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否则没有将来,亦曾经威胁惩教署职员自己会自残,后来她曾有安慰被告,叫被告稍为冷静,故认为被告可能因另一宗案件而带来很大压力,但不认为患有精神问题,「佢唔会唔知自己讲过咩」。
蔡在盘问下被问及时,表示精神科药物理应会见到副作用,身体会出现不自主活动,如踏步、口部郁动及流口水,同时指出囚禁人士在小榄内会被安排清洁及分餐工作,但工资并非实际金钱,而是用来订购小食、牙刷等物品。
另外,蔡在覆问时补充未有观察到被告服用药物后,曾出现副作用,反则认为被告对事情记得很清楚,例如被告很喜爱吃蛋,而小榄中心在一星期的膳食会有三日提供蛋,在某星期二没有给予蛋,被告亦有告知惩教人员;且对于外界接触,表明囚禁人士判刑前可每日写信及探访,但判刑后则只能一星期写信一次,以及一个月两次探访。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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