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两周大女婴落天桥亡 42岁母认杀婴待索感化报告7月判刑

2023-06-21 10:47

两周大女婴堕桥死亡其母亲(小图)被捕。 资料图片
两周大女婴堕桥死亡其母亲(小图)被捕。 资料图片

去年3月初,42岁女子在深井青山公路浪翠园3期对开一条天桥将其16日大的女婴抛下。女子自行报案,女婴被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后不治。女婴母亲今(21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杀婴罪,案情指女被告产后对照顾女婴感焦虑,她案发前向丈夫表达轻生念头,但丈夫只叫她放松及不要这样想。法官杜丽冰将案件押后至7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报告,被告没有保释申请,续还柙。

42岁被告梁嘉仪、报称任职秘书,承认于去年3月4日在荃湾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桥,因故意作为,将婴儿从天桥抛下,导致她不足12个月大的婴儿死亡。

案情指,被告与其丈夫在2013年结婚,及至2022年2月16日诞下一名5.17磅的女婴。被告和女婴出院后,一起居住在荃湾一个单位。案发当日清晨5时许,被告抱住女婴离开住所,走到荃湾青龙头一条行人天桥上,被告举起女婴、伸出天桥栅栏外及抛下女婴;该天桥离地约7.5米。

被告随即走到桥下检查女婴,及后报警。救护员到场时,女婴仍有脉搏呼吸,惟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后,同日早上证实死亡。检尸发现女婴脑部创伤、髗骨骨折及有瘀血等,符合高处堕下的情况。

被告同日被捕,警诫下称因为女婴不断哭,她无法照顾女婴,故想把女婴抛下桥。被告在警署警诫会面中透露,女婴诞下时体重略轻,她对照顾女婴感到焦虑和疲倦,亦担忧女婴无法长大;在案发前一天,她曾向丈夫表示想自杀或杀死女婴,但丈夫叫她放松及不要想这些事;案发清晨,女婴不断哭,她担忧嘈醒丈夫,便带女婴走出屋外,她走到桥上,感到一股强烈的冲动,她将女婴伸出桥外、向女婴道歉后,便放手及任由女婴堕下。

根据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案发时,被告仍因未从分娩该婴儿的影响中完全复原,亦可能受哺乳期影响。

辩方求情时,指案件是一场悲剧,并指被告在事件中得到足够惩罚。法官打算为被告索取感化报告,辩方则指被告没有保释申请,希望事件完结后才获释。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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