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副主席周嘉发否认违口罩令 押9月杪审

2023-06-14 11:45

被告周嘉发(右)与另一社民连成员曾健成(左)。锺瀚霖摄
被告周嘉发(右)与另一社民连成员曾健成(左)。锺瀚霖摄

31岁社民连副主席周嘉发于今年2月6日民主派初选案开审当日,连同其他成员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集会,期间周涉嫌拉低口罩发言,被警方票控违反「口罩令」。他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控罪,并指出拟有法律代表,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排期至9月25日作1天审讯。周其后在庭外高呼口号「政治检控可耻,示威自由不容剥夺」,认为本案的结果对整个社会有所得益。

当法庭书记在庭上读出控罪并问及是否认罪时,今日亲自陈词的周表示「真相未明,我不认罪」,但指出审讯时将有法律代表,初步来说未有任何辩方证人。林官随即押后案件至9月尾,进行1天中文审讯。

散庭后,周与另一社民连成员曾健成在庭外拉起横额,并高呼口号「政治检控可耻,示威自由不容剥夺」,认为本案的结果不单止对其自己,对整个社会亦有所得益,希望警方可以在审讯时交代检控的原则、标准,以及案发当日的行动发生何事。曾另批评,口罩令和蒙面法的使用任由政府及警方发展到「淋漓尽致」。

被告周嘉发(31岁)被票控1项「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法例 I第3(1)(a)及3(1)(c)条所指明的公众地方及期间,在指明期间内,于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没有佩戴口罩」罪。

传票控罪指,周于2023年2月6日上午9时23分,在深水埗通州街西九龙裁判法院外,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身处香港长沙湾通州街501号西九龙裁判法院外时,即医务卫生局局长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法例第3(1)(C)条指明的公众地方,没有佩戴口罩。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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