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围新冠病毒检测站纵火案 法官判28岁运输工人加刑至2年2个月

2023-06-12 17:30

 被告案发当日将一个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采样亭,致帐篷烧毁。  资料图片
被告案发当日将一个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采样亭,致帐篷烧毁。 资料图片

2022年2月大围新翠邨新冠病毒检测站遭人纵火,28岁运输工人将一个内有火种的垃圾车推向采样亭,致帐篷烧毁。他早前承认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今(12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监2年,法官谢沈智慧指案中涉及多项加刑因素,被告使用助燃剂及有预谋犯案,而且邻近民居和护老院,万一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另因他在2021年袭击他人并获判缓刑,法官今下令执行缓刑令、加刑2个月,故被告总刑期为2年2个月。

现年28岁被告潘海鸣、报称运输工人,被控于2022年2月12日在大围新翠邨新芳楼外足球场的2019冠状病毒流动采样站,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一辆垃圾车及一副帐篷,意图摧毁或损坏该等财产或罔顾该等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以及意图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法官判刑时,指纵火是严重罪行,虽然辩方求情指被告在空旷地方犯案,潜在风险较低,而且被告在犯案时亦有叫人离开,但被告是在住宅区犯案,邻近民居和护老院,万一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被告更使用助燃剂、加强火力,事前到垃圾站徘徊及带备手套,显然有预谋犯案,被告在检测站犯案亦是针对公职人员。

辩方求情时,亦指被告因为母亲去世及对政府防疫措施不满,情绪失控才犯案。惟法官认为,当时防疫工作十分艰钜,被告到场犯案是本末倒置,而且被告母亲在2021年8月去世,并与疫情无关,他在犯案时叫到「香港人反抗!」,亦是示威口号,故法官对被告犯案原因有所保留。

法官续指,被告在2021年犯下袭击案后患上抑郁症,而犯下本案后,他首次表示有幻听,但精神报告不确定他患思觉失调,这亦不符合他所称因不满防疫措施而犯案,最终判监2年;另因被告在缓刑期间犯案,遂执行缓刑令,故另加刑2个月。

案情指,去年2月12日下午,被告潘海鸣将一辆冒烟的垃圾车推向大围新翠邨新芳楼外足球场的检测站,职员闻到焦味并查问被告,但不获理会。被告将垃圾车推至B15号采样亭后方,将垃圾桶盖打开,并将止汗剂喷向内里正在燃烧的垃圾,其后向分流站大叫「走啊,你地走啊!」,并挥动左手示意他人离开。被告再次向火种喷止汗剂后,便将垃圾车推向B15号采样亭。

当时B15号采样亭内有职员在为一名女子和一个小童采样,职员看见有硬物冲入亭内,垃圾车在采样亭后方被推倒在地、起火和冒烟,起火垃圾散落一地,一幅3米乘3米的帐篷亦被烧毁。职员感到惊慌,便带同两名市民离去。采样亭受损,垃圾车盖被烧溶,损失共约1210元。

被告遭4名职员制服时,挣扎及大叫「香港人反抗!」。被告在警诫下称对政府防疫措施不满。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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