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就荃湾竹林禅院管理批出「完善管理命令」 指现任司理均不合资格出任并应予免职
2023-05-31 18:06
荃湾芙蓉山「虚云和尚纪念堂」住持「济平法师」的门徒释照月,六年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司长介入竹林禅院的事务,要求法院颁下「完善管理命令」 (better administration order)。朱佩莹法官昨颁布书面判词指,曼华堂在管理及行政工作上没有有效制度及明确指引,没有能力管理其财政事务,所有现任司理均不合资格出任并应予免职,决定批出「完善管理命令」,并要求律政司司长协助法庭了解有关命令的形式和范围,将另择日子开庭处理。
「济平法师」与其门徒释照月2016年12月获「释融秋法师」的媳妇詹丰之协助,居住在曼华堂一房间内,方便释照月照顾年迈患病的「济平法师」,但二人在2017年初被逐出房间,曼华堂指詹丰无权批准二人占用房间,又指詹丰及庞宗怀在没有得到曼华堂许可下,私自安排一群武功了得的黑衣人,到竹林禅院以武力威吓释果恒法师,然后曼华堂便发出紧急公告,宣布释果恒成为竹林禅院的住持及首席和尚。释照月遂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司长介入竹林禅院的事务,要求法院颁下「完善管理命令」。
竹林禅院提供宿舍予长者及「姑太」居住,法官认为曼华堂在处理「姑太」存款时,没有设立适当的收取及退还存款程序及制度,涉管理不善。对于「济平法师」与释照月被逐出房间一事,法官认为曼华堂的处理手法属无理,亦反映没有适当的制度去处理临时住宿安排。法官裁定曼华堂的行政管理混乱,在管理、行政及对外事务方面,没有任何适当或有效的制度以及明确的指引。
法官提出曼华堂成员王美珍所成立的欢喜心慈善会有限公司,主要支付宗教活动的使费,其后再向曼华堂报销,而有关使费及报销金额帐目不符,令人有理由怀疑曼华堂的财政管理不当或不善。而且曼华堂的银行户口被终止的一年内,民众捐款的去向不明,亦显示曼华堂无力管理其财务事直。
法官认为曼华堂四名成员中只有欧阳顺美、雷霭霞及潘洁芳是出家人的徒众,另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王美珍是任何曼华堂前成员的徒众,认为王美珍没有资格成为曼华堂成员。据詹丰所指,只有中四学历的王美珍起初只是竹林禅院的厨房义工,与曼华堂成员没有任何关系。而且简章规定曼华堂成员必须为「出家人」,法官认为四人均没有资格担任成为曼华堂成员,曼华堂简章亦有需要作出检视及修改。
法官分析指,曼华堂两名司理欧阳顺美及潘洁芳本身是内地农夫,分别只有小学及初中学历。根据释照月所指,曼华堂在2018年的总资产约2.1亿港元。法官认为二人均没有能力就曼华堂的土地、行政及财务事宜,作出任何独立决定,也没有能力妥善执行管理、行政或财务职责,去管理如曼华堂的大型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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