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831」破坏港铁、袭击警员 16人被控非法禁锢及袭警等15罪

2023-05-31 16:52

其中一名被告刘汝恒。禇乐琪摄
其中一名被告刘汝恒。禇乐琪摄

2019年8月31日,有示威者破坏港铁车站设施,袭击多名警务人员,事后其中16名年龄介乎21至39岁的男女被控非法禁锢及阻碍或袭击警务人员等共15罪,并分为4宗案件处理,所有案件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将4案分别押后至7月26日、27日及28日,以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和向控方索取文件。各被告获准现金3000元保释外出,期间除了一名须出外公干的被告外,其他人不得离港及24小时内交出旅游证件等。

被告林秉轩。 禇乐琪摄
被告林秉轩。 禇乐琪摄
被告叶礼豪。 禇乐琪摄
被告叶礼豪。 禇乐琪摄
被告锺日杰。 禇乐琪摄
被告锺日杰。 禇乐琪摄
被告蔡浩贤。 禇乐琪摄
被告蔡浩贤。 禇乐琪摄
被告顾文轩。 禇乐琪摄
被告顾文轩。 禇乐琪摄
被告梁静雯。
被告梁静雯。
被告屈君鹏。禇乐琪摄
被告屈君鹏。禇乐琪摄
被告郭俊驹(左)。禇乐琪摄
被告郭俊驹(左)。禇乐琪摄

首案被告依次为顾文轩(27岁,调酒师/酒保)、刘汝恒(28岁,发廊职员)、叶礼豪(21岁,无业)、许肇彰(29岁)、蔡浩贤(26岁,侍应)、郭俊驹(39岁,售货员)、刘洪发(26岁,运输工人)、黎卓如(25岁,女学生)、杨启源(28岁,地盘工人)、林秉轩(32岁,兼职绘画导师)和锺日杰(31岁,文员)。顾被控1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港铁太子站月台袭击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16147;刘及叶各被控1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们于或约于同日同地,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16147和33531。

此外,许被控1项企图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于或约于同日同地,企图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33531、警员7889及警员10507;蔡被控1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于或约同日同地与王茂俊,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7889;郭、刘、黎、杨及锺各被控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们于或约于同日同地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共5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林则被控1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于或约于同日同地林不是适当执照的持有人,而管有1部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即1套无线电收发机(牌子:Baofeng)。

次案被告依次为马俊仁(27岁,售货员)和蔡朗贤(29岁,接待员),他们各被控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马被控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港铁油麻地站月台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1个锤子连1把摺刀、1把弹射器、64粒钢珠、53粒塑胶珠及21粒波子;蔡则被控于或约于同日同地,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3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第三案被告为谭志达(25岁,无业)被控1项刑事损坏罪,指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759号至761号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1辆警车,车牌AM 7233,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第四案被告依次为屈君鹏(26岁,会计师)和梁静雯(22岁,女学生),他们同被控1项非法囚禁他人罪,指于或约于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港铁太子站月台及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张展宏,对他造成不利,并违反其意愿而将他禁锢。

控方指,除了原有现金3000元外,需要增加一系列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24小时内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及居住报称地址。辩方表示,4宗案件均申请押后,另各被告亦愿意遵守新增的保释条件,但当中被告郭俊驹任职于国际时装品牌,经常需要出外工作,因此向法庭申请在6月3日至9日期间到法国公干。

黄官听罢后,批准控方申请,而辩方就郭的申请亦获准,但郭返港后需要在6月12日或之前交出旅游证件,及再到警署报到多1次,并分别押后首案至7月27日、次案及第四案至7月28日,第三案则至7月26日。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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