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曾国衞重申基本法无规定区议会产生办法 「民主成分」说法属偷换概念

2023-05-17 22:15

曾国衞与麦美娟出席九龙社团联会的区议会改革方案简介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facebook图片
曾国衞与麦美娟出席九龙社团联会的区议会改革方案简介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facebook图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与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晚上与九龙社团联会的400多名代表会面,解说区议会改革方案并听取意见。 

曾国衞在会上提到,《基本法》第97条是赋权性条款,意味政府并没有没有宪制责任必须成立区域组织;即使成立区域组织,其性质都是「非政权性」,目的有两个,就是接受特区政府就地区管理或其他事务的谘询,以及提供文康等地区服务。 

曾国衞重申《基本法》无就区议会产生办法作规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facebook图片
曾国衞重申《基本法》无就区议会产生办法作规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facebook图片

曾国衞又强调,《基本法》的条文并没有指明区议会应以何种方式产生。意思是区议会不一定由选举所产生,更遑论是由普选产生。因此,任何关于「民主成分」的说法,均完全是曲解《基本法》的原意,偷换概念、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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