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因工受伤未获补偿金 雇主罪成罚款7万元
2023-05-12 16:04
劳工处指,「荣叶佳建有限公司」因未有向工伤员工支付补偿金,涉嫌违反《雇员补偿条例》规定被检控。该公司今天(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罚款70,000元。
处方发言人表示,该公司雇用的一名杂工于2021年6月8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引致脚部受伤。公司没有按照《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在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在正常发薪日或不迟于其后7天内向雇员支付按期付款,款额为雇员遭遇意外时每月收入与暂时不能工作期间每月收入差额的五分四。
发言人续指,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支付按期付款给因工受伤雇员。处方重申不会容忍有关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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