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涉呃内地女生拍裸照勒索串谋欺诈罪成 官斥 : 辩解属贼喊捉贼
2023-05-10 16:43
19岁内地女生来港读大学,接到自称公安的来电及被指洗黑钱,女生配合调查及被拍下裸照后,遭自称女公安的23岁无业女子带到愉景湾酒店,及被禁止联络外界;女生的父母则遭勒索2000万元赎金。涉案无业女早前否认串谋欺诈罪,称她亦错信骗徒及遭威逼行事。法官李庆年今于区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指被告即使最初相信骗徒,后来亦理应有所察觉,但她一直没有通知警方,其辩解属贼喊捉贼。案件押后6月7日求情和判刑,期间被告还柙。
官斥 : 一个谎话来掩盖另一个谎话
被告胡咏心,被控于前年9月18日至21日在香港与名为刘健的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诈骗女事主父亲,即表示其女儿正被他们禁锢;及须支付港币或人民币2000万元赎金。
法官今裁决时,引述被告供称于前年4月收到骗徒电话,因相信对方为公安,故配合对方、为对方工作及每月获发1万元工资,惟期间她经常使用虚构说法去联络不同人。
法官批评被告的证供不可信、不可靠,以一个谎话来掩盖另一个谎话,指被告在庭上把自己塑造成「宅女」,对社会事情毫不知情,但在警署录影会面中,她口齿伶俐、思路清晰和反应敏捷。而被告指对自称公安的骗徒深信不疑,以为自己担当特派员是正义的事,但又称不愿意为他们工作,是遭威迫和恐吓才就范,其证供出现严重矛盾。
法官续指,被告明知自己不是警察,也没有受过训练,仍然佯装无知和深信自己是公安卧底,去诱骗他人,如掩耳盗铃。即使被告最初亦是电话骗案的受害人,但后来被要求在电话以不同虚假身分、用类似方法联络不同受害人时,她必然有所察觉,她对其所见所知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以最初为电骗受害人作为其后犯罪的理由,形同贼喊捉贼。
另外,被告称遭威吓而犯案。法官指,即使她曾被威吓会被带到北京及父母会 被调查,但这并非即将发生的威吓,而她在香港土生土长,亦曾在日本留学,受到威迫时没有通知家人、朋友或警察,其说法牵强、并不合理。法官又斥被告明显没有检讨自己过错,反而不断制造谎话、推卸责任。加上案发于前年9月,被告没有被禁锢他乡,有很多机会向他人求助,但她没有这样做,法官指被告「明显是继续她的谎话工程」。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接到自称公安人士电话,对方指她涉及洗黑钱案件,要求配合调查,包括在视讯中全裸,以比对身体特徵;女被告则自称中国公安女特工兼「国际刑警」,将女事主带上酒店及不准她联络外界,及后有其他人向女事主父亲发送其裸照并勒索金钱。
女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前年4月收到电话,指她身份被盗用去申请内地手机号码,并用作违法用途;有自称深圳公安的人士邀请她协助港人做报案处理。被告又称她被威胁,如果外泄消息、或不协助,便会立即被捉到北京受审;而国际刑警证件是自称检察官的人士WhatsApp发给她,她再列印出来。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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