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匿名证人作供指拍摄协调会议过程为个人研究 否认受指使或收酬劳
2023-05-09 18:44
民主派47人参与「35+」初选,涉嫌计画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受法庭下令匿名的证人X摄录新界西协调会议过程,镜头不时摇晃,供词指怀疑初选违法故摄录下来研究。X 今午于西九龙法院否认偷拍指「我唔系所谓秘密,我系好光明正大揸住部机周围影」,亦否认行为受人指使或有收取酬劳。
第4名控方证人X交代获人民力量梁家声邀请,出席5月8日新界西协调会议,期间拍摄过程并录音。播放片段后X同意片段有时拍向天有时拍向地,被问到镜头是否剧烈摇晃时,X解释当时「揸住喺手度,当时冇特意影边个,做个纪录」。大律师沈士文代表黄碧云及林卓廷共3次追问其可想稳定镜头时,X先后回应指「但我唔系一个专业摄影人士」、「我又冇留意,揸住喺手度」、「我当然希望想稳定啦,但我冇啖嘅技术去做嘛」。李官问X是否不欲他人知悉其拍摄,X答「冇话唔想畀人知,当时我攞住部机,相对算大方周围影」,X承认当时没有问准组织者或与会人士。
李官其后多次追问由5月到9、10月,X拍摄片段后进行了甚么研究,X先指自己翻看和翻听了片段音档2、3次,其后再答「了解清楚佢啖做有冇问题」。李官重申问题,X又指自己「唔系法律人士,想睇下法律但又唔识呢啲嘢,当时有啲官、政府人士话初选呢啲嘢可能会违法,跟住我觉得真系有问题,加上《国安法》通过之后,所以我决定将啲片寄出」。X最后才回答指自己曾「上网搵相关资料,但唔识呢啲嘢搵唔到」。
X解释自己拍摄片段不为撰写任何政治科学或政局研究,纯粹供自己了解。X忆述自己自2020年初怀疑「35+」计划违法,5月前购置摄录器材。沈士文引述其证人供词指「我曾经讲过喺2020年初我同戴耀廷倾偈当中知道戴耀廷将会透过举办民主派初选从而日后喺立法会入面有足够票数否决行政长官嘅财政预算案,最终可以令行政长官落台。所以当时我怀疑今次嘅民主派初选系可能会触犯法例,于是我就喺2020年初就买咗一啲录影录音嘅器材,希望第日有机会录低有关搞初选嘅嘢来畀自己研究」。
沈士文引述X证人供词指2020年初买器材,庭上却指5月前,X解释或因表述有误,自己知道将有协调会议时才买器材。沈士文质疑其说法与供词指「希望第日有机会录低」相矛盾,指其买器材时实际上不知道5月8日将有会议,X不同意。惟X同意在自己怀疑「35+」计划违法有意研究同时,纯属巧合地获梁家声邀请与会。沈士文问到获邀是否十分高兴,X指「冇话高唔高兴」,忆述当时认为没有需要,故没有向梁交代自己将会摄录会议。有法官查询沈士文提问用意何在,沈士文解释尝试从另一个角度攻击X可信性,指X反应不合理。
被问到可曾担心梁参与讨论会有不妥时,X认为当时觉得有问题但未完全理解。李官追问究竟梁家声是否X朋友,X答到2人会聊天出席饭局等,但「只可以话唔算(朋友)」。再被问到其是否民主派支持者时,X否认指「我唔认为我支持任何派别,到而家为止冇参与任何一个政党」,坦承自己「有时支持有时唔支持」,自己会出席民主派饭局也会出席建制派饭局。X确认案发前自己曾任职建制派区议员议助数年,后来自行辞职,与建制派仍有联络。沈士文打算进一步问及X个人背景以及政治联系致使其偷拍会议时遭法官阻止,法官陈庆伟指沈士文既不反对片段呈堂,其动机为何又有何干。沈士文指X曾作供论及戴耀廷言行才进一步盘问,法官李运腾释疑指X只是旨在协助片段呈堂。
X忆述事前数月获邀出席有戴耀廷的饭局,大约每1、2个月1次,目的在分享当时政事,与会者组合各不相同,均为泛民人士,但无法忆述其他任何人,又否认说法出自幻想。大律师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蓝问及摄录器材下落,X忆述去年再度使用时发现无法使用遂丢弃了,惟忘记了当时打算使用的场合。被问到为何需要使用时,X指「既然买咗个笔就无谓嘥咗」。X交代警方后来上门要求自己协助调查才录取口供,此前不曾联络。
X承认有出席另一个协调会议,惟不肯定是否第二次新界西协调会议,根据证人供词指两会与会者大致相同。李官问到何不再次摄录过程来研究时,X解释「睇返(早前片段)画面好唔稳定,自己都头晕讲真」,而且相信会议内容差不多。被问及如其认为可能违法,何以再次出席会议,X仍指「唔知有冇犯法,第二次去嗰时谂住听清楚,结论都系怀疑」,「戴耀廷都话佢有信心唔违法嘛」。
X指直到今年初「我被人曝光出来」,方向警方坦承11段片段由自己拍摄。被质疑偷拍会议不欲为人所知时,X强调「我唔系所谓秘密,我系好光明正大揸住部机周围影」,亦不认为摄录会议有侵犯私隐。X否认自己摄录行为受人指使,交代自己自主而行,亦否认有收取酬劳,惟指将来「唔知会唔会畀个好市民奖我」。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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