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 网上侮辱亦视作犯罪
2023-05-09 16:38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区旗及区徽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将《区旗及区徽条例》与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及《国歌条例》保持一致。当局建议多项保护区旗区徽条文,包括使用、收回处置及扩大禁止使用的范围,使条文明确涵盖现实生活及网络世界中的侮辱行为。
区旗区徽用于丧事须先获特首批准
根据当局提出的修订草案,增设不得倒挂、倒插区旗;不得倒挂区徽,以及以任何有损区旗或区徽尊严的方式展示或使用区旗或区徽;不得随意丢弃区旗或区徽;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或区徽,须按行政长官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及活动主办方须在活动结束后,按行政长官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区旗或区徽等一系列规定。
而有关收回及处置区旗和区徽的规定,将沿用现行机制,即特区政府在现行十八区设置的指定回收点,收集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及国徽,同时收集情况相似的区旗及区徽,由当局定期统一处置,以确保恰当收回及处置区旗及区徽。
政府亦建议扩大禁止使用区旗、区徽于注册外观设计或商业广告中。此外,如非获得行政长官事先批准,区旗、区徽、区旗图案或区徽图案不得展示或使用于丧事活动。
另外,草案修订明确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区旗、区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或意图侮辱区旗或区徽而故意发布侮辱区旗或区徽的情况。政府建议加强对区旗及区徽的保护,使有关罪行的条文明确地涵盖现实生活及网络世界中的侮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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