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案|女职员认9项虐儿等罪名还押至月底判刑 涉膝跪拍打幼童头部
2023-05-04 17:22
「童乐居」虐待儿童案自前年底揭发至今34人被起诉,其中27岁女职员涉嫌虐待9名幼童,她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9项虐待或忽略儿童罪。案情透露,被告曾经爬上幼童婴儿床,膝跪幼童身体和大腿共约17秒;捉住幼童双脚和压至「劈腿」状;抓住幼童双肩及将其揈到地上;拍打幼童头部,使其失平衡和跌倒地上等。被告续还押至5月23日候判,期间索取背景报告。
27岁被告冯凯璃,被控于2021年12月1日至21期间,在旺角砵兰街387号地下香港保护儿童会,对3岁男童A、2岁男童B、1岁男童G、3岁女童I、1岁男童P、2岁男童U、2岁女童W和2名身份不详儿童,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
案情指,2021年12月1日中午,男童U坐在婴儿床边,被告踢U的右肩,令他向后倒在床上;同日被告另曾拍打一名身份不详幼童的头部。6日后,U和6名幼童在活动区玩耍时,被告又拍打U的头;被告另因女童W捉住其他幼童的腿,便捉住W双肩和用力将她揈到地上,使W脸部著地。
同月14日早上近8时,21名幼童在睡房内各自的婴儿床上,被告坐在男童B的床边,B的脚挂在床边及后举起右脚,被告随即捉住B的双腿、压至「劈腿」状,又将B的右腿压在床边,过程维持约20秒,期间B哭闹和摆动双手,但不获被告理会;被告另因女童I的左手拍到旁边幼童的腿,而掌掴I。
同日8时半,当8名幼童在看电视,一名身份不详幼童躺在地上和爬向前,被告上前拖行该幼童和将他扔到地上,及后用脚夹住幼童,又多次举起脚、踏在幼童耳边,并踢了幼童右臂一下;至早上近9时,当15名幼童在活动室看电视,男童A走近窗和接触遥控,被告即上前拍打A的头部,使A朝后倒地。
同月21日晚上8时许,在2号睡房内,当时男童G正躺在床上,被告突然膝跪在G身上约6秒,G哭泣,但被告却将他翻身,并再次跪在G的大腿约11秒。被告当日下午另曾掌掴男童P,致其向后倒地。
辩方求情时,提到被告来自单亲家庭,父母早年离异,她在2017年已曾加入童乐居,当时负责照顾婴儿,及后她在2019年前往工作假期,并于2020年重返童乐居及被调往照顾幼童。
辩方又读出被告亲撰求情信,指她自小内向,她毕业得悉童乐居工作,因个人背景,决心为儿童付出关爱,入职后亦觉得这是梦寐以求的工作,又称婴儿的无比纯洁治疗了其心灵;惟调往照顾幼童后,她无法维持秩序和感到力不从心,便懵懂地走上截径。
被告在信中又指,她愧对每一位幼童,亦为自己感到可耻,对于辜负童乐居高层感到内疚,也对幼童家长感到抱歉,但打算案件完结后继续进修,帮助长者或残疾人士等有需要的人,并承认会反思过错、引以为鉴,日行凡事三思而行。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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