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贿收贷款逾9万元 房署监工承认15控罪保释待6.9求情
2023-04-28 18:39
廉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房屋署监工,向大埔一个公屋建筑地盘三间分判商的6名员工,索取及收受贿款及贷款共逾90,000元,涉及地盘施工巡查。被告今天(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共15项罪名,包括10项公职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以及5项订明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将案件押后至6月9日,他获准保释待当天再出庭作求情。
案情透露,30岁被告黄都于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案发期间获房署派驻大埔一个兴建中的8座公屋建筑地盘,负责监管地盘其中一座的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他可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工人纠正不及格工程,以及须向房署提供巡查表格。
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骏)是该座地盘的扎铁分判商,一名扎铁「工头」受黄都监督。黄都向该名扎铁「工头」索取及从对方接受两笔贿款共2,500元,以在巡查利骏施工时优待对方。黄都又以相同目的,向该名扎铁「工头」及另外两名利骏扎铁工人索取另外六笔贿款共44,300元,但遭三人拒绝。
和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是该地盘另一个分判商,负责泥井挖路工程。黄都未得许可向一名和发工程科文索取,并从对方接受三笔共25,500元贷款。
另外,黄都向第三间分判商一名泥水管工索取两笔贿款共6,000元,以在巡查该分判商的施工时优待该名泥水管工,但遭对方拒绝。黄都又在未经许可下向该分判商一名曾在该地盘工作的铁模工人索取一笔3,000元的贷款,以及接受一笔10,000元的贷款。
廉署接获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黄都于案发期间,曾向房署提交逾220份有关利骏的扎铁工程巡查表格,以及逾160份有关上述第三间分判商的泥水工程巡查表格。调查又显示,黄都向分判商员工借贷时,没有按相关政府规例,即《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就索取及接受该等贷款索取许可。
至于同案的另外两名被告,利骏前扎铁「工头」李鹏健,及和发工程科文林伟杰,分别被控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三项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罪名。二人今天同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李鹏健否认控罪,其案件押后至6月9日作审前覆核。林伟杰则没有答辩,他亦将于6月9日再应讯。
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房署及涉案3间分判商都有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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