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指控龚仁心诈骗追讨5000万 高院判败诉须付讼费

2023-04-18 18:40

商人陈书春控告龚仁心及华懋慈善基金等涉欺诈并追讨5000万,被裁定败讼。资料图片
商人陈书春控告龚仁心及华懋慈善基金等涉欺诈并追讨5000万,被裁定败讼。资料图片

商人陈书春及他持股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指时任华懋慈善基金主席龚仁心以投资合作为名,骗取其5,000万元后,把款项用作打官司争夺龚如心遗产,要求连本带利讨回有关款项;龚仁心则指陈书春当时是匿名捐款予华懋慈善基金。欧阳桂如法官今颁布书面判词指,陈书春及龚仁心的供词均不诚实可靠,经分析后认为陈书春所述的投资计画根本不存在,故裁定陈书春指控龚仁心欺诈并不成立,即陈书春败诉,下令陈书春需以弥偿基准支付讼费。 

本案两名原告分别是陈书春及由他持有七成股份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 

欧阳桂如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陈书春透过卓基工程开出一张面额5,000万元的支票,但没有填写收款人名字,陈书春在不清楚投资合作计画的详情便签订备忘录,在商业上不合逻辑,亦不合乎商业原则,故认为陈书春的证据不可信,亦严重质疑陈书春以如此怪异的方式签发支票。而龚仁心在庭上才指他第一次知道陈书春13年前向华懋慈善基金捐款5,000万元,又对与本案相关的问题避而不答,更为减少与陈书春的联系,否认二人初次见面时他曾收过陈书春的名片,又忘记他有否陈书春的电话号码。 

法官认为,陈书春指在龚仁心提及雄福董事宋女士有投资机遇,游说陈及宋一起合作房地产发展及证券投资项目,陈书春不认识宋女士,甚至不知道宋女士的全名,从未与宋女士会面,亦只与龚仁心会面约五至六次。陈书春一直不知道投资合作计划的细节,如计划类型、预期回报、风险、时限、其他投资者的背景等,更在没有看到「合作投资备忘录」草稿,便迅速开出没有抬头的5,000万元支票,将支票放在一个密封的信封里,交到华懋慈善基金的办公室,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龚仁心矢口否认有陈书春所指的投资计画,指他从来没有收过涉案支票,没有介绍过宋女士予陈书春,只能记起陈书春曾表示有意就龚如心争产官司捐款,但没有继续跟进下去。法官指陈书春声称龚仁心提出的投资计划属虚假及欺诈,又称他是因为投资计画才给龚仁心5,000万元,但任何人也难以形想像二人之间有一个真正的投资计画,陈书春更把支票抬头留空交给龚仁心来决定收款人,相信二人之间仍有很多事情没有向法庭披露。 

法官不接纳陈书春是被龚仁心诱导与宋女士合作投资,而且如陈是开支票作投资用途,陈未能解释为何他把支票抬头留空,法官认为陈书春所提出的案情毫无说服力,认为陈所称的投资协议根本不存在,未能证明龚仁心欺骗他,亦没有证据证明其馀被告串谋龚仁心欺骗他,裁定陈书春的指控不成立。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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