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内地渔民在港水域非法捕鱼 被判监禁两周缓刑两年 捕鱼工具被充公

2023-04-11 19:15

两名内地渔民在香港水域非法捕鱼,被判监禁两星期缓刑两年,捕鱼工具被充公。
两名内地渔民在香港水域非法捕鱼,被判监禁两星期缓刑两年,捕鱼工具被充公。

两名内地渔民早前在香港东北面石牛洲以东水域非法捕鱼,被控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今日(11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两星期,缓刑两年,捕鱼工具亦被判充公。

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指出,该署人员本月9日下午约3时,在上述水域发现一艘内地渔船涉嫌非法捕鱼,遂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渔护署人员其后在船上检走一批捕鱼工具(包括刺网及旗招),并向涉案人士落案检控。

该两名被控违反《条例》的内地渔民,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认罪,被判监禁两星期,缓刑两年,捕鱼工具亦被判充公。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在香港水域发生的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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