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托成立近5年仅收65宗申请 智障人士家长指门槛高欠弹性
2023-04-10 17:05
不少智障或自闭症人士的家长都十分苦恼,忧心自己百年归老后子女没人照料,甚至因而会造成悲剧。政府约5年前推出特殊需要信托,由社署为智障、精神紊乱或自闭症人士的家长管理遗产,定期向他们的子女发放款项,惟首次注资金额逾24万元,且只接受现金注资,有家长认为门槛太高难以参与。而截至今年3月中,社署共收到65宗申请,以本港约7万至10万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计算,申请数目不足0.1%。
首次注资金额逾24万元
政府在2018年12月推出特殊需要信托,由社署担任受托人,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并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上。计画的入场门槛是首年2万元服务费,加上监护委员会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士订定的每月生活开支上限19,000元,乘以12个月的开支,计算出首次注资金额是24万8千元。特殊需要信托在户口启动后,须收取划一的年费。由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每个信托户口的年费为20,000元。有关年费于每年10月1日按相关开支的变动调整。
申请资格 | ||||
委托人资格︰ | ||||
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或亲属; | ||||
18岁或以上; | ||||
于签订信托契约时并非未解除破产的人士;及 |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
受益人资格︰ | ||||
智障(包括唐氏综合症)、精神紊乱或自闭症人士;及 | ||||
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通常居住于香港。 |
不少有智障子女的家长担心日后夫妇离世后子女没人照料,但认为20多万的首次注资金额较高,加上部分家长想留下物业予子女,但特殊需要信托只接受现金注资,处理不到物业,因此没有申请。
有律师亦接到很多家长查询,指有些家庭希望留下物业让子女继续居住,虽然他们可以用平安纸、遗嘱将物业交予另一人持有,但问题是不少家长没法找到可信任的第三方持有物业。
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认为政府应检视整个制度会否有更多弹性,令计画达到效果,让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可得到帮助。
社署指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一直积极以不同渠道向家长及持份者推广服务,会继续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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