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戴耀廷文章挑动国家情绪「过份咗」 《港区国安法》立法后初选犯法风险增
2023-03-08 18:55
民主派「35+」初选案,区诺轩今午于西九龙法院忆述戴耀廷2020年4月「出几篇『揽炒』嘅文章时候,我开始觉得佢睇法令初选有质性上嘅变化」,其中《真揽炒十步》指「要揽住中共跳出悬崖」,区认为「生活喺一国两制下嘅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国家嘅情绪,我认为系过份咗喇」。区又交代「特别系6月30日《港区国安法》立法,初选犯法风险愈来愈高」。
辩方资深大律师潘熙完成盘问后,《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指示依次序最前的被告吴政亨代表大律师石书铭开始盘问,石书铭交代吴政亨及另一名代表被告余慧明在公诉书上敬陪末席,以为自己是最后才盘问的辩方代表,暂未能开始盘问。法官陈庆伟指公诉书次序无关宏旨,吴政亨是第五被告。李官指作为辩方代表至少应知道你的案情有何要问,区诺轩已作供3周,「难道你在跟我们说直到现在你都没有问题要问吗?」石书铭欲再分说之时,法官陈庆伟扬手下令「现在开始你的盘问」,余慧明闻言表现愕然。
作供称无参与衞生服务界初选
石书铭交代吴政亨没有需要盘问区诺轩,代表余慧明向区诺轩盘问时语气急促,法官陈庆伟叫石书铭「请不要将你的怒气发泄在证人身上」,石书铭平静回答指「我没有怒气需要发泄,不过我会谨记」。区盘问下交代只曾于7月1次记者会见过余慧明,当时各候选人有机会发言,由区计时,除此之外别无交流。区又忆述有数名衞生服务界参选人包括余5月曾接触戴耀廷,表明有兴趣举行初选,与民研商讨后被接纳为选区之一,然而由于自己并不是负责衞生服务界,故没有沾手该界初选,由戴接触个别参选人。区续指在讯息发布区中自己几乎不发一言,内容也一直关于初选后勤安排,所以自己对余参与初选目的和当选后计画一无所知。区又指该界别没有协调会议,亦没有讨论当选后计划,也没有地方选区协调机制中「会运用」及「会积极运用」的争议。
被问到「35+」计画中衞生服务是否属次要时,区指自己主要负责地方选区及「超区」工作,不等于不关心功能组别形势,惟自己接触的功能组别参选人与戴截然不同,自己主要接触「沈旭晖有联系嗰班人,在本案而言,甚至唔应该被视为谋画一部份」,李官随即反驳是否谋画一部份由法庭而非区去定夺。区其后在盘问下承认基于余慧明出席7月15日抗争派记者会故视之为抗争派一员,李官提醒如不符辩方说法是否需要追问或指出辩方案情时,石书铭转头望向余慧明一会交流苦思后,表示不会回头再问。
石书铭引述区书面供词指7月16日区退出初选翌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区「鲜明反对戴耀廷言论,公开声明初选活动应该与戴耀廷言论分开审视」。法官陈庆伟追问戴耀廷甚么言论,区指为文章《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直言「我举办初选初心系唔应该困绑候选人嘅立场,但系好可惜喺初选发展过程,戴耀廷发表过唔少嘅文章,鼓励唔同参加者运用否决权」,到6、7月时有舆论指控初选违法,「特别系6月30日《港区国安法》立法,初选犯法风险愈来愈高⋯⋯初选法律风险的确系好高」,遂于节目中发表上述言论。
李官质疑协调会议阶段区何不向戴查询运用否决权是「35+」计划元素之一,区交代因协调会议存在不同意见,相信此属参与者选择,但「当佢(戴)陆续喺4月份出几篇『揽炒』嘅文章时候,我开始觉得佢睇法令初选有质性上嘅变化」,此亦何故此前形容戴「想法太疯狂」。法官陈庆伟追问区十步中哪步疯狂,区引述其文指「要揽住中共跳出悬崖」,认为「我哋生活喺一国两制下嘅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国家嘅情绪,我认为系过份咗喇」。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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