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2宗幼童堕楼│独留儿童在家风险高危 儿童权利会倡加强立法规管

2023-02-21 14:00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建议立法订明独留儿童在家属犯法。资料图片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建议立法订明独留儿童在家属犯法。资料图片

上环一名3岁男童今早(21日)疑被独留在劏房单位,期间他从一楼走廊位置的窗坠楼受伤,母亲涉嫌疏忽照顾被捕,这是3日内第2宗幼童堕楼事件。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认为,现时法例对儿童保护不足,建议立法订明独留儿童在家属犯法,又提醒家长因幼童自我保护及危险意识薄弱,故应时刻警愓看顾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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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对看管16岁以下儿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最高可判监禁10年。惟黄惠玉指出,条例没有列明把儿童独留在家中属违法,当中有多项考虑因素并视乎个别情况;包括除非有关行为对儿童构成伤害,才涉及刑事罪行。她质疑有关做法落后,且不能防患未然,建议立法将独留子女在家刑事化。至于独留儿童在家的年龄界线,可再作广泛讨论。

政府的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于去年11月亦曾发表报告,检讨涵盖了2016至2018年间259宗儿童死亡个案。在22宗致命儿童意外个案中,有6名儿童死于从高处堕下,其馀个案包括死于交通意外、气管阻塞及遇溺等;反映堕楼属儿童高危风险之一。检讨委员会提出有关家居安全的建议,包括安全使用活动式窗花、切勿独留子女在天台玩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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