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涉驾跑车撞柱被控不小心驾驶 裁定表证成立

2023-02-16 13:12

林作庭外表示将出庭自辩。(星岛制图)
林作庭外表示将出庭自辩。(星岛制图)

曾是执业大律师、现为保险经纪的网络红人林作,涉嫌在2022年6月驾驶跑车至中环长江集团中心停车场时失控撞柱,被票控1项不小心驾驶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今日(1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裁判官朱文瀚听取控方举证后,裁定表证成立。林作在庭外直呼「预左1日审讯,自己将会出庭自辩,咁就精彩!」其女友裕美亦有陪同他上庭,并到庭旁听。

朱官在开审前表示,为了案件管理,提出案件以中文审讯,认为法庭在即时翻译下,证人亦以中文作供,同时裁判法院的时间表比较紧迫。控方指,同意法庭的观察,而所有证人的供词亦被翻译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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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票控不小心驾驶下月应讯 林作:坚持不认罪

证人吕炳琪(音译)。
证人吕炳琪(音译)。
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
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
林作在庭外直呼「预左1日审讯,自己将会出庭自辩,咁就精彩!」其女友裕美亦有到庭旁听。
林作在庭外直呼「预左1日审讯,自己将会出庭自辩,咁就精彩!」其女友裕美亦有到庭旁听。
林作在庭外直呼「预左1日审讯,自己将会出庭自辩,咁就精彩!」 苏正谦摄
林作在庭外直呼「预左1日审讯,自己将会出庭自辩,咁就精彩!」 苏正谦摄

 

林作的跑车车头损毁,被撞铁柱旁遗下跑车甩脱的漆油。 林作提供
林作的跑车车头损毁,被撞铁柱旁遗下跑车甩脱的漆油。 林作提供
林作的跑车车头损毁,被撞铁柱旁遗下跑车甩脱的漆油。 林作提供
林作的跑车车头损毁,被撞铁柱旁遗下跑车甩脱的漆油。 林作提供
林作曾展示称自己是驾车司机。 林作提供
林作曾展示称自己是驾车司机。 林作提供
林作早前提供图片
林作早前提供图片

代表辩方的大律师梁曦表示,案件在2022年10月提堂时,被告已决定选择以英文作审讯,虽了解到法庭使用中文可以节省时间,但早前跟控方沟通后,已预留1天处理案件及证人,不会浪费时间。最终朱官维持案件以英文作审讯。

任职长江集团中心停车场客户服务员的黄绮梅供称,她案发时正坐在停车场的收费处,被告行过来并告诉她在进入停车场期间,撞到大楼的设施。之后被告跟随她到达案发现场,指出其中一条车道钢柱,她亦见到柱身地下有一个凹痕,也有红色碎片。黄续指,吩咐另一同事联络管理处,其后被告有事离开,并留下卡片给她,称「有咩可以搵返佢」;之后其他同事或管理处人员包括保安主任就到场处理事件。

作为长江集团中心物业管理的保安主任吕炳琪(音译)供称,他在案发当日中午收到控制室通知,报称有名车主驶经停车场撞柱,之后由黄带领下视察现场,发现连接地下和LG层的车道,第四条柱的柱身有损毁,3块不锈钢板有3处凹痕及刮痕,附近地面亦有许多红色油漆碎片,随即封锁现场,以免其他车辆再次损坏,工程部人员其后到场检查,同时控制室当值主任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发现一辆红色私家车当日早上11时55分,途经该车道时,其右边车头撞到其中一条柱的右侧柱身。

吕再指,被告在中午12时30分,返回停车场,夥同他到事发地点,并向他表示控制室主任从闭路电视中,看到事发经过,被告随即解释,较早前途经上址期间,因为「跣胎」导致意外发生,当吕展示损毁情况时,林称自己是前大律师,他会自己再作观察。其后,警方到场调查后,吕曾向被告核对损毁情况,并口头承认责任,「呢个意外好轻微」,但质疑大厦的损毁是因他的意外所造成。

梁大律师盘问吕时,先问及他在长江集团中心已工作23年有否与该中心建立联系感。吕回答「只系打工㗎咋」,随即引来庭内众人大笑。梁其后质疑,吕刚刚作供时称目睹钢柱身有3处凹痕,但过去录取口供时没有提及,认为其实没有看见凹痕,也没有在口供上讲及工程部人员曾为钢柱度量尺寸。吕指出,不同意他没有看到凹痕。

被告林作自辩时指,他从18岁开始驾驶汽车,有15年驾驶经验,涉案「爱快罗密欧」(Alfa Romeo)私家车是他经常驾驶的车辆。林回想,案发当日是大雨,那个早上亦出现雷雨,他因需要到涉事停车场附近的银行处理事务,在早上11时55分从家中出发去长江集团中心,5分钟后到达停车场的出入口,他往右转进入斜坡,即到达第一条钢柱的时候,已开始煞车,从闭路电视片段中亦见到车辆的煞车灯已打开。

林再指,再当到达第四条钢柱时,他发现需要全力煞车,但仍未能阻止,因此,他当时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横跨另一条车道但比较危险,第二是与第四条钢柱接触即能减慢车速及停车,林遂选择较安全的方法,当时车辆速度不太高并慢慢往左边转,事件发生后,他将车辆停泊至B3层,并检查其状态及防撞杆会否有异常,发觉只是剥离部分漆油。林续指,他决定告诉事件给停车场女职员,及后再有两名经理到场,发现有漆油碎片,而其中一名经理告诉他或许出现凹痕,需要更换不锈钢板,并想报警处理,但他当时认为出现凹痕是夸大的说法,而且等待警方期间,林到了附近吃午餐,饭后亦与警员合作,最终到了翌日,他曾为涉事车辆维修,喷回失去部分的油漆。

控方盘问林作时指,虽了解到他的女友曾对停车场其他的钢柱进行拍摄,以便作出比较,但质疑他与女友为了保障自己,为何没有拍摄涉事第四条钢柱。林回答,他们已作出拍摄,只是没有呈上法庭为证据。控方再问及林,他是否认为这次「接触」或「碰撞」是较少程度上的损毁,不会造成损毁,而且当证人黄绮梅跟他一同到钢柱观察时曾否有出现凹痕。林表示,同意这是较少的接触,不是一个结构性的损坏,同时他记得对于案发时的观察。

控方随即向林作指出,即使当日是下雨天,但他仍开得太快,因此他是无法正确地驾驶涉事车辆。林称,他否认上述的说法,相信当时已全力煞车,并作出一个最好的决定,即接触到第四条钢柱。

林作在休庭后形容自己表现「畀100分,非常精彩」,认为已符合或超出预期,非常有信心胜出官司,加上他今日已按照大律师团队的安排,不是意料之外,非常顺利,期待经过下星期五后,可以「烧炮杖」,强调「掂过碌蔗」。

被告林作(33岁)被控于2022年6月10日进入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LG/F层时,不小心驾驶私家车AL1XX9。

资料显示,林作于2015年在香港正式成为执业大律师,曾拜于资深大律师清洪门下为徒,但他在2017年自愿出牌,先后任职保险经纪、补习老师及海外升学顾问,近年更签约为梦想沙龙娱乐文化公司旗下艺人。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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