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认罪被告区诺轩供称 戴耀廷饭局中曾阐述「大杀伤力宪制武器」

2023-02-14 10:35

区诺轩出庭作供。资料图片
区诺轩出庭作供。资料图片

民主派47人涉嫌参与「35+」初选,争取立法会过半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审。认罪被告区诺轩今早(2月14日)续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作供,指戴耀廷于2020年1月尾饭局中曾阐述「大杀伤力宪制武器」,就是「2次否决财政预算案,解散立法会,令行政长官下台」。

区诺轩今(14日)续作供确认2020年1月尾饭局中,戴耀廷曾阐述「大杀伤力宪制武器」,就是「2次否决财政预算案,解散立法会,令行政长官下台」。席上李永达认为民主动力为「过往做开唔同初选同协调工作嘅泛民机构」,虽然未有言明联络赵家贤,惟其身为民动召集人,与之联络顺理成章,而民动角色负责行政工作、收集报名表格及宣传。李永达又提议区和戴耀廷合作担任协调人,推动初选,区即场答应。

「35+」初选案续审:

被告施德来(左)。禇乐琪摄
被告施德来(左)。禇乐琪摄
被告李予信。禇乐琪摄
被告李予信。禇乐琪摄
被告柯耀林。禇乐琪摄
被告柯耀林。禇乐琪摄
被告陈志全。禇乐琪摄
被告陈志全。禇乐琪摄
被告黄碧云。禇乐琪摄
被告黄碧云。禇乐琪摄
被告杨雪盈。禇乐琪摄
被告杨雪盈。禇乐琪摄
被告刘伟聪。禇乐琪摄
被告刘伟聪。禇乐琪摄
被告郑达鸿。禇乐琪摄
被告郑达鸿。禇乐琪摄

 

区忆述:当时最困难是犹豫应使用民调抑或公民投票机制 席上有重大分歧

区忆述当时困难为犹豫不知道应使用民调抑或公民投票机制,席上有重大分歧,李永达及李卓人不同意公民投票,因为不清楚其他政治团体意愿下,公民投票比民调花费成本更昂贵,代价更高,选举申报亦较多。当时众人需要接触不同政治团体和有意参选的民主派人士,区戴首先透过李永达及李卓人联络到梁家杰,翌月一同会面,希望对方介绍公民党「来做一次会面」,当时戴重申了一次立会过半的愿景。

同月梁转介区戴到公民党炮台山总部一次执委会例中介绍初选计划,例会中与会者包括余若薇、陈淑庄、谭文豪等10人,谘询公民党意见,包括使用民调抑或公民投票机制、投票使用电子票抑或实体票,问及是否同意协调各区出选等。当时戴再次重申立会过半的愿景,提及2次否决财政预算案解散立法会后,最坏后果为令到行政长官下台。陈淑庄对此有保留,因为公民党打算推举林瑞华参选饮食界功能组别,因其需顾及业界利益或难以否决财案,顾虑有别于地区直选,而公民党对使用电子票作公民投票亦有保留,因为会有利激进候选人当选。公民党当时不置可否,表示会会后考虑。

同年2至3月区戴各自与有意参选的民主派人士会面,区先后与梁晃维、黄子悦、黄之锋及朱凯迪会面。分别与梁晃维和黄子悦会面时,区问到如有初选活动,对方是否有意参与,当时区解释初选「只系拣选民主派代表嘅制度」,未提及戴指否决财案说法,因为区「唔认为初选系要困绑议员当选后工作嘅计划」,梁当时未有表态,称如有进一步资讯时再作联络;黄则只想了解初选为何物。区在朱凯迪立法会办公室与黄之锋朱凯迪会面,当时会面「好唔正式」,朱凯迪专注开会,「唔系好关心」,黄之锋更觉得区「冇必要去搞初选㖭」,亦不赞成举办初选。

戴则于同期会见张可森、天水连线成员、区政联盟成员、民主党成员、吕智恒及邹家成,惟忘了事后戴曾忆述甚么,期间大律师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蓝曾反对指其内容属传闻证供不果,遭《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驳回。

16名被告不认罪,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当中吴政亨、何桂蓝、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和余慧明现正还押。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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