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九岁的我︱私隐公署主动联络学校了解 锺丽玲︰每人私隐都必须获尊重

2023-02-09 14:22

私隐专员公署早前表示已就《十九岁的我》主动联络学校了解。
私隐专员公署早前表示已就《十九岁的我》主动联络学校了解。

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引起争议,私隐专员公署早前称已主动联络学校了解,私隐专员锺丽玲今日(9日)再回应指,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已去信学校,正等待回覆,现阶段不想进一步评论,但不排除日后向学校或其他团体发出指引。她强调,不论长幼,每个人的个人资料和私隐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

私隐专员锺丽玲回应指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已去信学校,正等待回覆。(蔡建新摄)
私隐专员锺丽玲回应指事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已去信学校,正等待回覆。(蔡建新摄)
锺丽玲强调,不论长幼,每个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蔡建新摄)
锺丽玲强调,不论长幼,每个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蔡建新摄)
锺丽玲不排除日后向学校或其他团体发出指引 (蔡建新摄)
锺丽玲不排除日后向学校或其他团体发出指引 (蔡建新摄)
《给十九岁的我》引起社会热议。(资料图片)
《给十九岁的我》引起社会热议。(资料图片)
《给十九岁的我》引起社会热议。(资料图片)
《给十九岁的我》引起社会热议。(资料图片)

对于同意书的争议,锺丽玲指当中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希望取得资料后可向双方提出适切意见,在尊重私隐和符合法例的大前提下,圆满解决事件。根据《私隐条例》,若使用资料目的有变,须得到当事人自愿和明确同意,当事人亦可撤回同意的决定。她说,除了法律考虑,也有情理考虑,交由当事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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