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大学生藏雷射笔判囚3个月 官指没悔意须禁闭式刑罚
2023-02-09 13:09
2019年9月初,大批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及太子站外聚集,其中22岁男大学生被搜出1支雷射笔。他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早前被裁定罪成,至今日(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3个月。裁判官施祖尧指被告管有涉案雷射笔而使用的机会较高,同时他被定罪后在感化官面前仍坚持自身辩解,没有悔意,但接纳案中出现检控延误,可构成减刑因素。
当晚大批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及太子站外聚集。资料图片
裁判官裁决时指,案发时正处于反修例示威的高峰期,使用雷射笔照射警方的情况比较普遍,当晚被告在身处的现场亦出现相关行为,他在警方警告后仍然维持照射行为,同时被告亦携带遮盖身分的物品,管有涉案雷射笔而使用的机会较高,必须面对禁闭式刑罚。裁判官续指,被告与感化官会面时,坚持审讯时的辩解,没有悔意,以4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但考虑控方调查和索取法律意见的时间较长,接纳出现检控延误,酌情扣减1个月,终判处3个月监禁。
被告谭栢俊被控于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弥敦道775号外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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