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CBD)2.1列危险药物 海关提醒市民须于1.30前弃置

2023-01-26 22:34

政府2月1日起将大麻二酚(CBD)列为危险药物。海关Facebook图片
政府2月1日起将大麻二酚(CBD)列为危险药物。海关Facebook图片

政府2月1日起将大麻二酚(CBD)列为危险药物,海关今日(26日)提醒市民,须于本月30日前将CBD产品弃置在全港10个政府处所设有CBD产品弃置箱,否则2月1日起管有CBD产品即属违法。

海关指,所有物件一经投入弃置箱将成为废物,一概不可退回或获得补偿。海关补充距离1月30日尚有数天,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非法贩运(包括进口及出口)及制造受管制物质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管有及服用受管制物质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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